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 再说中国古代诗歌语言的陌生之美
(2012-02-28 06: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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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诗歌语言陌生审美杂谈 |
“陌生化”出于什克诺夫斯基的《语词的复合》中。从意义上说,“陌生化”是指使之陌生、奇特、不同寻常的意义。在文学创作中,它是一种写作技巧。那么,在文学创作中,如何表现其“陌生化”的艺术效果?我们先来看柏淘主编的《读书写作—能力提升训练》中是怎样说的。书中说:“在着手考察‘陌生化’的本意之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是:‘陌生化’是要使谁、使什么‘陌生’以及为什么要使之‘陌生’?”同时指出:“显然,‘陌生化’所欲使之‘陌生’的,首先是艺术表现客体即表现对象,但说到表现对象或表现客体,就离不开其赖以呈现的介质——语言。因此,‘陌生化’所欲使之‘陌生’的,除客体外,很有语言或词语。而语言的陌生化归根到底也是描写客体的陌生化。”也就是说,在诗词创作中,诗人为了强化读者的某种感受,在语言中常常表现出“陌生化”来。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首先,违规语法
违规语法就是打破词语用法常规,或运用反常句式,或如文学家苦心孤诣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所表现出的个性化语言等。而这样的语言,对读者来说,往往会感到“陌生”,但却给人新奇的感受,比非文学语言往往更有情趣,更有吸引力,更易于启发读者的思维和想象能力。
如,李白的《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其中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从诗句来看,在实际的生活中没有这种说法,而且还不符合语法规则。而诗人这样用,读起来感觉有些不顺,但这样使语言产生了“陌生化”效果。从意义上说,虽然显得有些不可理喻,但读者也能理解,并能感受到这样“陌生”。不规范的语言中所蕴含的审美趣味。
其次,颠倒语序
颠倒语序就是把常式句中的词语的位置改变,增强诗句的陌生化效果。如,杜甫《秋兴·八》:
在诗歌中,颔联“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如果按汉语语法要求,诗句应为“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诗中的原句是描写句,改过的句子变成了叙述句,它在告诉读者一件事情,或者出现了某种现象,显得很有理性的。这样虽然“规范”了,不“陌生”了,意义明确了,但比较原句来说,诗句的情韵减少了,情趣也薄弱了,重点要表现的“香稻”和“碧梧”在诗中的突出地位也被缩减了。而原句中,语句虽然有些陌生,但读者同样能感受到诗人所表现的“香稻”、“碧梧”为主的物质丰美的景象,而且比“规范”后更有吸引力、引发读者思考和想象,使诗歌的情趣表现得更为浓厚。这是由于读者在鉴赏诗歌时,采用了艺术知觉和艺术直觉的思维方式,直接感受到对象,并透过表层进入到对象内在含蕴中,从而感受到对象中没有直接显现的“韵味”和“味外之旨”、“言外之意”等。
又如,韩愈的《春雪》,其中“入镜鸾窥沼,行天马度桥”两句,是写雪后之景,诗人以镜与天,喻池面、桥面积雪之明净。但在句子结构上,诗人却颠倒了语序,本是鸾窥沼则如入镜,马度桥则如行天。颠倒语序后,诗意更妙,造境奇特,不但给人以无尽的想象空间,而且在感受中产生奇妙的遐思。
再次,运用修辞
在诗歌中,为了到达语言“陌生化”的效果,还采用有些修辞方法,诸如,拟人、通感、夸张、象征等,这些都是形象思维方式,不但在语言上描写出“陌生化”,而且在描绘的事物(形象、意象)也具有现实生活中所不存在的,表现出形象的陌生化。如果从理性上说,所描写的对象或者现象也许不能存在,甚至也无法讲通,但在诗歌中,这些方法上都有助于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吸引读者的兴趣。这与文学作品欣赏主要的思维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符合文学欣赏的思维方式——在艺术知觉和艺术直觉中,感受到蕴含文学作品中的情韵。比如,李白的《望庐山瀑布》: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其中,诗人李白所想象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两句,从理性来讲,是讲不通的,就是内容来说,也是不可能的。但从文学欣赏来说,确实很妙的。而李白飘逸的艺术风格恰恰是通过夸张手法来实现,而这一夸张,就使得语言产生“陌生化”,从而引起人们的思维和想象,提高了语言的表达效果。
总之,文学语言中的“陌生化”,不但是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的标志,而且使文学语言表现出新奇的意义,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从而激发读者的情感,引发读者的想象,使读者更好地感悟诗歌的意蕴,获得审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