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未选择的路》的象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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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手法象征审美杂谈 |
写作学认为,在写作中,思想感情不是直接表达,而是用某种具体事物的形象描绘进行暗示,这种手法就叫象征。在诗文中,使用象征手法抒情达意,能增强文章内容的内涵性、蕴藉性、形象性和生动性,使诗文具有一种诗情画意美和耐人寻味的艺术感染力,从而取得深入浅出、含蓄蕴藉的艺术审美效果。
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就是一首运用了象征手法的诗歌。全诗如下: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从诗歌内容看,首先写了面对歧路,不能同时兼涉的时候,只好“久久伫立”。“久久”之一表示时间的词语就很好地表明了诗题中的“选择”过程。“久久伫立”其实这已经表达了作者十分重视“谨慎选择”。
接着,诗人面对着眼前的歧路,面对不同的景况的路,在不得不选择中,而诗人却选择了另一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路。诗中写道: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这条路格外荒寂,但在诗人眼中却是“更诱人,更美丽”的路。这一举动,不但表明“我”的胆识与敢于与众不同,而且也表明诗人独特的个性——有些走自己的路,不受他人左右。
前一条路,对一个人来说,也是宝贵的、少有的,但是“熊掌与鱼”不可兼得的时候。诗人选择了“鱼”。既然选择了,就不可回头,也没有机会和时间回头。因而诗人写道: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事实上,有些事情选择,也不可能忘记未选择的事。这还首诗歌,诗人并不是要抒发为自己选择的这条路而欢欣或庆幸,或者顺着这样的思维而去描写,而是变换了所谓角度,着重抒发了对“未选择的那条路”的留恋之情。诗句中,一个“叹息”就表明了而今是无法返回,重新涉足的一种情感。这里,从写作的角度来说,是为表现在自己已经选择的路作了陪衬。诗人在最后写道: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诗歌写到这里,有生活中的“道路”而进入到人生之“路”。诗人觉得当年选择的“路”(人生的方向),决定了自己的一生。是的,人生之路很多,人的一生只能选择一条。这条路也许对你来说,留下了遗憾,也许不尽人意,为之会“我将轻声叹息”。
我们从诗人在最后通过对已经选择并走过一大段路程发起感叹,对未选择的路引发出遐想来看。诗人在把人与事紧密结合,可以说,在叙述中营造出一个“有我之境”,并营造出一个能唤起读者美感的艺术意境。而这个艺术意境就是诗歌中所要表达思想情感的象征体。由物及人,由实而虚,引发读者想象,感受到蕴含其中的美,从而使读者想起生活——诗人表面写的“未选择的路”,实际上说的是人生之路,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的人生之路。同时,诗人也在告诫我们,在人生路上,要慎重选择;一旦选择,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总之,在诗文中,运用象征手法,不但避免了枯燥的说教,而且在运用故事或塑造形象中,把抽象的具体化,可感化,或者化实为虚,并在审美的形象中蕴含着审美意蕴。就这首诗歌来说,诗人在形象描绘中,暗示了人生之路的选择是难的,但我们必须选择,并坚持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