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汉语中借代修辞格常见的类别(附借代与借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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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修辞借代方式杂谈 |
吴礼权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说,借代是一种说写中“所说事物纵然同其他事物没有类似点,假使中间还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时,作者也可借那关系事物的名称,来代替所说的事物”(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以及企及某种特点效果的修辞文本模式。也就是说,借代就是不直接要把表达的事物名称说出来,而是改换一个与该事物有某种密切关系的名称。在修辞各种,借代通常分为旁代和对代两大类。所谓旁代,就是指用伴随事物代替主干事物的借代。如,特征和标记,所在与所属,作家或产地,资料或工具等。所谓对代,就是借来代替本名的,尽是同文中所说事物相对待的事物的名称。如,部分和全体,特定和普通,具体和抽象,原因和结果等。下面以古代汉语为例,借鉴古代汉语修辞中“借代”一格的相关资料,谈谈汉语中借代修辞格常见的类别。
第一,以事物的属性代替该事物。
如,唐白居易《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其中的“芳菲”即指花的香味,这里指代花。
第二,以部分代全体。也就是以事物的主要部分代指该事物。
比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沙鸥翔集,锦鳞游泳”中“鳞”,是鱼的特征,这里代指鱼。又如,唐代诗人刘禹锡的《酬乐天锡州初逢席上见赠》中的诗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其中“帆”是船的一部分,这里代指整个船。
第九,以原料代成品。
附:借代和借喻的区别:
首先,借代和借喻构成的基础不同
借喻是修辞各中的一种,虽然借喻不说出被比喻的事物,而哪比喻的事物代替比喻的事物,但借喻构成的基础是相似点,即要求用来做比的事物与被比喻的事物有一点相似性。比如,在《孟子梁惠王下》中有这样一句:“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其中,“水火”比喻灾难。从这一句来说,人民受到反动统治者的压迫,就如淹在水中,困在火中一样,朝不保夕,甚至生命受到威胁。
而借代是不是直接说出要表达的事物,而是借用与所要表达的事物相关的事物来代替,其构成的基础是相关性,即要求借体和本体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例如,杜甫的《至京赴和奉先县怀五百字》中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其中的“朱门”即红漆大门。在古代王公贵族的大门都是漆成红色,这就成了王公贵族的标志。这里,杜甫就用“朱门”代指王公贵族。
其次,借喻和借代的作用不同
借代的作用在于“代”,就是用借体代替本体。而借喻的作用在于“喻”,是借与所要表达的事物的相似点来构成比喻。因此,借喻可以换成明喻或者暗喻的形式,而借代就不能换成这些格式。如,上面所举例子中,“朱门”就不能说“王公贵族”像“朱门”。而“水火”例就可以说成:“人民受到反动统治者的压迫,就如淹在水中,困在火中一样。”
总而言之,借代中借体与本体在于二者之间的相关性,借喻中的借体和喻体在于相似性,表现出不同的表达审美功能和修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