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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家庭律师】离婚财产分配你懂吗?

(2015-01-14 14:05:19)
标签:

婚姻家庭律师

财产分割

教育

分类: 婚姻家庭

  1. 离婚财产怎样分配?恐怕不少离婚夫妻都很想知道答案。我们知道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时纠纷的一大诱因。本文就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分割标准是什么为您做一简单讲解,希望可以给您一点帮助。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协商分割,另外一种就是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判决分割。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以下情况不是一人一半:

  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再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条文: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4.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5.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预见的问题:

  6.【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婚后女方的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有银行汇款为凭证,该房产是以女儿的名字购买,假如离婚会视作共同财产吗】?

  辨析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因为在界定财产的性质上,是以法律规定来判定的。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或者,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上述法律明文规定的五种财产依法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7. 【婚后女方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

  这个问题 如果是女方父母以自己的财产为女儿购买的房子,而且又把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这个房产依法就是女方父母赠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与女方离婚,依法,女方这个房产不能视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因为我国的【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的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地生活用具;(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条第(三)第(五)项规定适用于【女方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依法是女方个人的财产。

  这个问题又因为【有银行汇款单为凭证】而发生了转折,如果女方父母为女儿买房子的钱,不是女方父母的钱。而是从你们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存款上支出和打款给女方父母去买房子,并且把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是这样,这个问题就不能说成是【婚后女方的父母为女儿购买房产】了。依法严格的说,(或者是准确的说)是婚后女方父母为女儿【代购买房产】。法律的界定必须准确无误,一字之差,失之千里。加个【代】字,性质就【面目全非】

  这种情形,实际上这个房产的房款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的钱来买的,不管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依据房款不是女方父母的钱,而是夫妻共同的钱,那么这个房产如果是离婚,依法应当【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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