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伤,宾馆酒店应当担责
(2012-06-25 1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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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2年2月,外地的王女士在一家宾馆住宿,由于一楼大厅地面刚刚被工作人员打扫过有些湿滑,王女士准备外出买东西途径大厅时不慎被摔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王女士左臂尺骨骨折,伤情属于九级伤残。后多次与宾馆协商赔偿事宜,但终未达成一致。2012年5月份,王女士以侵犯身体健康权为由,将该宾馆告诉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15万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