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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刑事辩护解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012-03-21 11:45:45)
标签:

杂谈

XXX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将会触犯什么罪?应该怎么办?

    刑法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成都刑事辩护解提示在公司出现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时,应当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具体案情提供帮助,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免错过最佳时机,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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