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转)
(2009-11-07 15:03:18)
标签:
伤残赔偿金农村居民劳动能力伤残等级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杂谈 |
分类: 交通事故 |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1、医疗费: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工资或者实际收入减少等各种情况据实结算。
5、护理费,根据住院时间及医生证明结算。
6、交通费,根据医疗情况据实结算。
7、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时间据实结算,一般住院一天为50元。
8、营养费,参照医生证明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伤残情况据实结算。
10、精神损失费,根据伤残等级的提高精神损失费相应的提高。
11、鉴定费,据实结算。外地住院的交通食宿费据实结算。如果有其他财产损失的如车辆维修费等,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