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状元孙伏伽
(2024-01-31 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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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状元孙伏伽文化历史 |
分类: 旧事拾述 |
中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状元孙伏伽
孙伏伽(?~658年),字伏伽,贝州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人。唐初大臣,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状元。
隋朝时期,孙伏伽涉足官场,担任小吏。大业末年,迁万年县法曹参军,审理刑狱,督捕奸盗,颇有政绩。武德五年,参加科举,状元及第。武德九年,参加玄武门之变,赐武城县男。唐太宗即位后,历任大理少卿、刑部郎中,迁户部侍郎,拜大理寺卿,出任陕州刺史。永徽五年,年老辞官。
唐高宗显庆三年(658年),卒于家中,葬于“胡仙庙”(今河北省故城县西半屯镇双屯村北有孙伏伽墓)。
隋朝时期,他做过地方小吏,迁万年县法曹(县级司法部门部长),归降唐朝。武德五年(622年)参加科举,名列甲榜第一名,状元及第。武德九年,玄武门之变后,赐乐安县男,食邑乐安(应与玄武门之变有关)。贞观元年(627年),拜大理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
贞观五年(632年),因审判错案,坐罪罢官,迁刑部郎中(刑部下属部门部长的秘书),再任大理少卿,转调民部侍郎(管理民政、户籍、财务部门)。
贞观十四年(公元641年) ,拜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迁陕州刺史(陕州最高行政长官)
永徽五年(公元654年),年老辞官。显庆三年(公元658年) ,卒于武城县(北省故城县南部)家中,寿终正寝,葬于今河北省故城县西半屯镇双屯村北郑清公路东的“双冢子”(也称“胡仙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