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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博友晚云起的博文

(2009-12-17 05:44:14)
标签:

依法治国

民主建设

维护公民的权利

民权不容践踏

杂谈

分类: 捍卫尊严!
转载博友晚云起的博文:声援哈立的博文《刘老爷,还我公道!》(2009-12-16 14:12:28)
杂谈 

    刘老爷,多行不义必自毙!对一位想为建设西北做些事而上建议书的百姓,你用政府的公权力,强行遣返并殴打。是的,你是为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是按上级的指示办事,你的官是上级给的,为了头上的乌纱帽或将来更大的乌纱帽,就不择手段,欺凌百姓,你和你的上级会有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打人的三个年青人,可能你们认为:我们是政府行为,怕什么?告诉你们,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你们的刘老爷也自身难保,没人能保住你们这些凶手。即使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将来你们也会为今天的行为感到后悔的,因为良心而后悔,如果你们还有良心的话。

    哈立,你被打了却无处伸冤,让更多的人看清了暴吏们的凶残和社会的不公正。在这个不公正成为常态的国家,不要说受害者,就连那些勇敢地站出来为正义而抗争的人们也可能受到打击报复。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只能为你分担痛苦,但能为你分担痛苦也让我们自豪。我们只能以这种方式伸张正义,以这种方式唤起国民的关注,我们唯一能依靠的是亿万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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