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哈尔滨市市长张效廉的第二封信
(2009-12-05 06:59:25)| 标签: 杂谈执法违法维护公民的权利生命至上法制建设民主建设 | 分类: 捍卫尊严! | 
致哈尔滨市市长张效廉的第二封信
 
 
看过这条新闻报道后,我感到中国的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在进步,我产生了给您写第二封写信的动力。
我用了近三年的时间,带领我的团队,完成了一份关于国家发展的研究报告。为了完成这份报告,我历尽艰辛,倾尽所能,包括大量负债。
当我要将这份报告上交给国家领导时,却遭到黑龙江省或是哈尔滨市负责信访领导的侮辱、诬陷、毒打和偷窃。
事情过去近150天了,我向负责此事的哈尔滨市新春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查询了无数次:打我的是谁?偷我的是谁?此事如何处理?
答案仍是:不知道。
张市长,今天,距我给您写第一封信的时间又过去四十五天了。这期间,我已经麻木了,只有时常的头痛、胸痛、以及心痛提醒我,这一事件没有完。看来我想断指是解决不了问题了。我是不是需要像唐福珍那样自焚才能捍卫一个公民的权利呢?
肖龙江会成为又一个唐福珍吗?
肖龙江会成为又一个孙志刚吗?
我希望尽快收到您的回信。
此致
 
敬礼!
您的市民:肖龙江
2009年12月5日星期六
注:详情请看《刘老爷,还我公道!》,网址如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3605a80100fbpt.html
欢迎您参与,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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