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算偷,占地搞违建算不算偷?
(2009-09-17 1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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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原创违建犯罪立法 |
分类: 说点什么 |
最近深圳有件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就是某机场清洁工拾到一箱金子据为己有,当了被告并以偷窃论罪,走的是刑事案件程序。
案件本身我们不去讨论,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拾金不还算偷,那占地搞违建算不算偷?
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甚至保护用地,如饮用水库周边等)、非法占有公共绿地等,以搭设违章建筑谋取经济利益,中饱私囊。非法加建,私自扩大建筑面积,占用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这些,算不算偷?算不算非法侵吞他人财产?这种情况全国各地都有,都很严重!
为何违法建筑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为何不从立法的角度根治这一顽疾?既然称之为“违法建筑”,违的什么法?为何不依法处置?肇事者是否可按刑事罪论处?
以深圳为例,这样的违建可说是全国领先,国际一流!深圳号称拥有独立立法权,为何不从立法的角度开展工作呢?总是不痛不痒地“联合行动”一下,对肇事者教育一番,这样的处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是不是牵扯到什么利益问题而不愿作为呢?如若真正想有所作为,以刑事罪论之,谁还敢造次?最近严查酒后驾车不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吗?关键是要动真格的。
类似情况还有诸如非法排放,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人身安全问题的,为何不立法以刑事罪论处呢?罚钱顶用吗?你罚他一万他可以赚十万!
还是那句话,拾金算偷,占地搞违建算不算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