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手机
“字库门”侵害消费者权利
我受北京广播电台的邀请,于2013年10月24日晚做客北京交通广播《新闻直通车》栏目,就“三星手机
‘字库门’高销量背后,隐含质量与售后隐患案”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在节目中,我提出以下观点:
一、三星手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三星公司附加的售后服务的苛刻条件;
二、三星手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包括销售行为和售后服务,三星公司采取了不同地方适用不同标准的售后;
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三星公司对于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收听节目链接:http://audio.rbc.cn/play.form?programId=225&start=201310241900000
所谓“字库门”就是手机内置存储器eMMC芯片(embedded
MultiMediaCard,行话称“字库”)因突然断电而被“击穿”造成无法使用的情况,而突然断电则是由用户在死机之后拔下电池所造成的。现阶段没有什么可以预防字库门的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手机死机后,务必等待2分钟(120秒)以上再拔电重启。否则,类似拔掉正在读写的U盘,可能造成eMMC芯片永久性损坏。
三星Note和S系列手机存在设计缺陷,机主维修费用高昂维权困难。《经济半小时》调查:三星“猝死”问题早已蔓延全球,但售后却因地而异。海外是免费维修或更换新机;而在中国内地,同样的问题消费者得花上千元维修费。同样的质量问题,三星手机在售后维修上,给予中国消费者和其他国家消费者的待遇,却是天壤之别。
媒体披露三星部分型号手机,涉嫌设计缺陷导致频繁死机,三星公司部分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以及三星公司在维修售后服务环节,对中国消费者进行不公正待遇等问题。
主持人:就此问题,现在马上连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李律师您好;
李伟民律师: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主持人:李律师请您来说一下,现在三星公司已经道歉,就法律来讲,三星做出一个道歉,表现出一个姿态,就已经足够了吗?对于之前伤害消费者的行为,难道我们不应该究责吗?我们的法律部门、管理部门难道不应该对他进行处罚吗?我们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让他知道我们的利害?
李伟民律师:三星公司仅是一个道歉行为是不够的,三星公司的行为已经明显违法,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公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看,三星公司有以下的违法行为:一、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三星公司附加的售后服务的苛刻条件;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包括销售行为和售后服务,三星公司采取了不同地方的不同标准;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三星公司对于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同时《产品质量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我们的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也有相关的职能,要求三星公司限期改正,必要时候进行处罚。信息产业相关管理部门也有相关规范,对销售者、生产者未按规定承担手机三包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联手进行行政处罚,并及时将处罚公布社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三星公司的行为明显违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据现有法律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主持人:感谢李律师给我们进行的法律分析,谢谢您。
节目链接:http://audio.rbc.cn/play.form?programId=225&start=201310241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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