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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这是继去年的立法法后,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对慈善事业领域的基本法进行‘把关’,树立了我国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周森说,“我国在发展慈善事业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法律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首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将使慈善事业从原来的入口管理转变为过程监督,将使慈善机构在法律的监督下程序透明化,提高慈善机构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有利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环境的改变,必将全面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为了普及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让更多人加入到扶危济困的爱心行列中来,多年来,周森一直在为出台慈善法鼓与呼。特别是自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周森每年都会提交一两件关于慈善立法的议案、建议,多次受邀随全国人大内司委、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赴全国各地开展慈善法调研。先后提出议案、建议67件,花在调研上的时间不低于2000个小时,到5个省、20多个县蹲过点……这组数字,是他为自己9年履职路做的一个最好的注脚。
对慈善立法的的格外关注,与周森早年的经历分不开。
“小时候家里穷,吃过不少苦,也受过很多恩,有能力了就想帮帮别人。”回想起早年的经历,周森始终对帮助过他的人心怀感激。
随着自身事业的逐渐发展,周森也萌生了“日行一善”的念头。20多年来,他累计募资1000多万元,先后捐建了近20所慈善小学和敬老院。
“通过慈善立法,让每个人都能心怀感恩之情,更好地弘扬慈善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激发人们心底的善心,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扶危济困的行列中来。”周森说,“当然,这部法律鼓励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对合力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
(转载自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数字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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