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破茧成蝶 创新探索还在路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自贸区质检工作调研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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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久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需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落实的28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中,有11条制度创新经验来自于质检总局。为了充分了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推进情况,了解“新政”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变化,以吸取宝贵经验,为来年两会做准备,2月3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自贸区质检工作调研组一行来到了上海市浦东区外高桥基隆路9号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内,亲身感受该区在实施新政后的业务办理情况。
在宽敞明亮的综合服务大厅左侧,来自工商、税务、质监、海关和检验检疫等10余个部门的36个办事窗口一字儿排开,基本涵盖了一家新设企业需要办理的所有审批业务。企业在此可享受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一条龙联审”的办证服务。据了解,为让人们更便捷地了解各项政策信息,在办事窗口,质检部门不仅推出了漫画版制度创新解读,还有互动显示屏帮助用户了解相关信息。专门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也随时在线问答、了解政策。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柯俊圣先生还介绍说,自贸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立后,从之前计量器具送出区外检测,转变为如今技术部门上门提供计量器具检测服务,为企业提供了便利,大大节省了企业时间和人力成本。
这样的成绩引起了人大代表们强烈的探究兴趣。
在2月4日上午的座谈会上,多位自身经营企业的人大代表说,此次调研之行太值,自己一方面履职,一方面又能自学取经,上海自贸区的许多创新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可在适当时机、适当地点加以复制推广。
“未来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复制将推广到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企业可享有类似的便利,我同时也希望内陆城市也可以结合自身特色扩大试点内容。”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双全如是表示。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则说,将抓紧研究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除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取消的要下决心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上海自贸区新政的成果可谓破茧成蝶,成绩可喜,但依然在路上,需要我们再接再厉。
质量技术监督可复制可推广的3条经验:
一、推行“开放型”企业标准备案新机制。以“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代替原先的“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实现了管理和备案分离。企业由过去1次备案需要多次前往主管部门变为直接上网备案;在办事周期上,由过去的10天缩短为现在的半小时。目前,自贸区内共有12家企业进行了标准备案,其中产品标准备案16个,服务标准备案1个。
二、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实行“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信息公告制度”,取消工业产品生茶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使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的时间由5天缩短为实时,减轻了经济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该制度实施后,已有107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相关企业受益,委托加工合同总金额超过13亿元人民币,涉及17大类许可证产品。
三、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实时赋码”改革。实施外资企业“并联审批”的赋码流程,变原先的“两级申请制度”为“实时赋码制度”,减少了中间环节,效率提高了一倍。截至2014年11月,自贸区实时赋码机构已有757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