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笔记/ 官制变迁 /正史 → )中国历朝历代的官制都有一个简易体系:举例 → 秦汉 三公九卿制,唐朝 三省六部制,宋朝 二府三司制,明朝
三公六部 制,清朝 “九品十八级” 等等
;
连载之一:
秦汉 三公九卿制 →
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九个职务 。
东汉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并把大司徒、大司空里的“大”省去,以太尉、丞相、御史大夫为“三公”的新名号。
三者都有参政权,不允许任何一方具有特殊的权力。制度上确保了“三公”地位相等、权力平衡。 三公的 丞相 ≈
政府最高行政长官,下设秘书处十三曹,下辖九卿。 太尉≈最高军政长官, 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平时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凭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掌握在皇帝手里。
御史大夫≈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监察文武百官,管理图籍、奏章,下设御史中丞,驻在皇宫;侍御史,弹劾中央级别高级官员;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补充介绍→秦汉时期丞相府下属的九卿,不一定限于九个办事机构 → 通常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
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 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及官府直管工商业的运作。
(提醒关注下期/连载之二
)
连载之二:唐朝 三省六部制 →
唐朝的官制继承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
中书省(草拟中央文件)、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秦/汉宰相的权力被 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下降,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秦/汉的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pk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问,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尚书省
之下设置六部,进行具体的行政工作。六部
分工具体指的是吏部(官员任免)、户部(财税)、礼部(文教宣传)、兵部(军事国防)、刑部(司法)和工部(工程设计+施工 等)。 唐朝重新厘定官场职权,把秦汉时期的
丞相权力分解为三部分(≈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三省的权力总和≈ 汉丞相。三省长官往往能够获取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兼职加衔(显贵),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设首长
中书令二人,中书省负责决策,制定策略和方向;
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草拟政令初稿。 门下省掌封驳审议,设首长
侍中二人。 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文件,必须经皇帝裁定后 再 交 尚书省
贯彻落实。门下省仅有审议、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
尚书省为最高执行机构,中书省负责草诏议政,门下省为审议机构,可以封驳诏令。三省长官可以同期兼职,定期轮换着到固定衙署办公。先在门下省,后在中书省。
尚书省下属六部分别是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三省六部制有利于皇权集中。过去皇帝苦于宰相权力的膨胀,意图消减相权,设置三省互相牵制,从这个意义上讲,三省六部属于进步,
可以部分促进行政理性化,
但是过分的消弱相权又使得中央权力机构非常芜杂,建制混乱,由于多个职务都在行使相权,导致了政令混乱、不畅通,于是助推出现宦官专权之恶果。唐朝三省六部制的特点为:分工明确,效率高;相互监督,相互牵制;分散相权,集中皇权。(提醒关注下期/连载之二三)
连载之三: 宋朝 二府三司制
→
宋朝官制的 二府三司 中的二府 指的是枢密院(≈ 西府 →
主要掌管军事 )和 中书门下 (≈ 东府 =
政事堂 → 主要掌管政务)。
三司(主管国家 财税 )指
度支、户部、盐铁 。二府中的中书门下+枢密院
两个机构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是宋代的最高国务机关。中书门下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的长官称为枢密使,地位低于丞相,且官职大多由文人担任。枢密院
负责对士兵名册、边防机密、军队招募、调动等事情进行管理,虽然有调兵权,但必须得到皇帝批准。三司是全国最高的财政机关,最高长官称为三司使,地位仅次于中书省,号称“计相”。其中,户部负责管理户口及赋税,长官为户部司。盐铁管理的是全国茶盐、矿冶、税收、河渠及军器等,其长官称为盐铁司。此外,度支统筹财政收支及粮食漕运,长官为度支司。宋代虽然始终存在三省,但实际上已混迹于一省,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同时,枢密院、三司的成立剥夺了宰相的军权和财权,参知政事同时对宰相行政权进行分割,导致三省制度已经名存实亡。二府三司制是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三司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但是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权
划归枢密院掌管,财权则归三司,其权力之间互相制衡非常明显 。 (提醒关注下期/连载之四)
连载之四: 明朝 三公六部 制
三公
≈ 三师 → 太师、太傅、太保
;秩皆正一品。以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少,也称三孤, 秩皆 从一品。 三公坐而论道,不任以职事,却位望尊宠,礼冠群僚。
这只是一种官场的最高荣誉。有明一代,除了嘉靖年间的严嵩 和万历初期的
张居正之外,似乎还没有其他重臣(成为三公的官员)能够自始至终完全掌握实权的。
明代三公,以太师最尊,太傅次之、太保再次,都是正一品。与之相配套的还有“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名义上三公三孤都是皇帝的辅佐之臣,但不一定授以实际职责,多是虚衔,活着授予 称“加”,死后授予 称“赠”。 明朝获得死后赠送
三公荣誉的比较多,
活着被授勋的寥寥无几。明朝初期,中书省是当时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后来明太祖废除了丞相制度,原中书省所辖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改为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
最高级别的行政长官,其品级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司法行政监察机构。
布政使司是明朝地方上最高行政长官,当时全国设立了13个布政使司;全国范围内设立了159府,府的长官称为知府,官正四品。锦衣卫(正规军人特务)是朱元璋的发明,东厂(太监特务)是朱棣的发明,西厂(太监特务)则是明宪宗的发明,明武宗还短期临时发明了凌驾于东厂/西厂之上的内厂。东厂、锦衣卫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互相配合,二位一体,史称
“厂卫” (≈ 民国后期的 军统/中统 等 特务机构)。最高级别的 “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均不得干预锦衣卫镇抚司。这是朱元璋“法外用刑”的结果。 明朝的军队编制称为“卫所”。五千六百人为一个卫,下辖若干个所,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个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个百户所。卫的长官是指挥使(正三品),所的长官是千户(正五品)、百户(正六品)。(提醒关注下期/连载之五)
连载之五: 清朝官制 九品十八级
→
满清的官制与明朝略有不同。关外时期的官职世代承袭。
入关后
满清学汉制:
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
中枢部:内阁
| 军机处
| 六部(吏部
·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佐理部: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国子监
| 钦天监
帝室部:宗人府
| 内务府
| 詹事府
| 太常寺
| 光禄寺
| 太仆寺
| 鸿胪寺
| 太医院。皇帝对中央/地方的所有指示,都由军机处起草谕旨,皇帝阅定后,公开宣示的交内阁颁发,称作明发;机密的或个别谕行的由军机处封寄,称作廷寄。南书房≈图书馆。
“军机大臣,惟用亲信”,一切秉承皇帝的意志行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以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六部之官均设复职,即有一汉员,必有一满员。尚书、侍郎、司官都一样。掌印为满人,办事为汉人。
地方官制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承袭明代官职
有九品, 每品再分
→
有正有从,
9×2=18共18等。九品以上是官,以下是吏。
简介如下
→
1)
正一品:太师、太保、太傅、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领侍卫大臣
;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协办大学士、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尚书总督(加尚书衔)左、右都御使、将军、都统、提督
;2) 正二品: 太子少帅、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督、左、右侍郎、副都统、总兵
;
从二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布政使、副将
;
3)
正三品: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按察使、参将;
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盐运使、游击
;
4)正四品:顺天府尹、通政司副使、大理、太常、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道员、都司、管带官
;
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知府、城门领
;
5)正五品: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郎中、同知守备;
从五品:鸿胪寺少卿、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员外郎、知州、千总;
6)
正六品: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通判、知县、门千总、卫千总、营千总、土千总
从六品: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土知州、州同、武略佐骑卫;
7)
正七品:编修、七品笔帖式、太仆寺主簿、府学教授;
从七品:检讨、中书、园子监、博士、州判;
8)
正八品:县丞、学正、御医、教谕、部院、衙门笔帖式、外委千总
从八品:典簿、训导、委署骁骑尉;
9)
正九品:登仕郎、府知事、县主簿、九品笔帖式、外委把总,
从九品:翰林院待诏、登仕佐郎、国子监典籍、司狱、清朝官员品级十分复杂, 以上仅是举例。
(连载
end)
(简答提问/ 清朝地方官制的 “藩台”/ “臬台” /“抚台” 指什么 / 何谓 巡抚、总督、太尊 →
) 简单说:明清时期的 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 /
都指挥使,三使平行都为行省最高长官,统称为三司,皇帝不让地方官
权力一家独大,而是一个行政(布政使),一个司法监察(提刑按察使)一个驻军(都指挥使),互相制衡 。
因为布政使掌管政务/钱粮/财税/藩库,因此布政使被下属们尊为 “藩台”。 提刑按察使掌管司法/监察,因此被下属尊称为“臬nie台 ”。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 /
都指挥使 属于地方上排名前三的实权官职。
知府在古代有太尊的称号,县太爷之上则是太尊,因此知府一般被官场称为“太尊” 。
巡抚巡抚,名义上就是代替皇帝巡行天下,抚军安民的意思,通俗讲,就是皇帝的钦差,属于临时性的官职,并不是常设的;地方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无法搞定,因此朝廷就会派大臣前往地方解决,大部分都是解决一些军事问题以及治理河道抚治流民等事情。基本都是派京官下去,等事情办完了,他们还是会回到自己原先的官职的,地方官称
巡抚 为中丞,也尊称为 抚台。特殊情况下 “巡抚” 逐渐变成了地方定制的官职,不再是临时钦差身份,而坐实成封疆大吏,布政史则降为
巡抚的(财税)副手 。总督 兼管驻军+部分地方政务,是地方最高级别的实权派,满清的九大总督深刻影响全国政局 →
直隶总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两广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 ; 还有一个
“关外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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