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我国历史上受刑最重的人
面对恐惧,人的本能反应是躲避,而在面对人生最大恐惧——死亡时,若令人直面自己惊悸的行刑过程,使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则此刑不失为是“酷刑”,若令受刑之人身领重刑而不致死,则亦可谓是“酷刑”之首。
而这酷刑之首却不是凌迟,它是一种因其太过残暴而被后朝所禁用的“具五刑”。
“具五刑”的残暴令人触目。后世虽对“五刑”的内容与刑制有不同说法,一说五刑并非指墨、劓、刖、宫、大辟五类,而是还应有醢、断舌、笞刑在内的五种以上的刑法,但这种种酷刑都足以说明用刑者的凶狠、残暴。而颇具玩味的是,历史上第一位被“具五刑”的受刑之人正是此刑的首创者——李斯。
话说,当年李斯和赵高联手谋害了皇太子扶苏、蒙恬,并拥立胡亥称帝后,昏庸无道的胡亥纸醉金迷,令万民为之兴修殿宇,使民生凋敝,百姓怨声载道。李斯心系国家,屡谏忠言,而久闻其劝谏之言的胡亥本就对李斯不满,又信“李斯有忤逆之嫌”的胡亥更是怒不可遏。赵高又借李斯冒犯胡亥(秦二世)之机,终使其下狱。李斯虽在狱中写信鸣冤,以求胡亥宽宥,但都被赵高所截。自知出狱无望的李斯只求速死,后以“忤逆”之罪被胡亥处以了“具五刑”。
行刑之时,刽子手先割去他的舌头,然后在他的身上分别施以大枷、强锁、笞、杖、凿、锥、斧、钺、刀等刑。李斯的头被刺穿,鼻子被割掉,双手被砍,双脚脚趾被砍,然后是割肉等一系列的酷刑。在之中,为了不让李斯在行刑中死去,刽子手在李斯昏厥时暂用行刑,并加以施救,如此反复。最后,李斯被腰斩,并在其气绝前枭首,“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李斯虽死,他的族人并不能因此而幸免于难,终被
“夷三族”。“三族”之人皆要受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即乱棍打死)、枭其首、菹之刑,怎一个“冤”字了得?
可怜一代名相,却遭“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吟之声未绝”的下场,足可见秦之灭亡是必然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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