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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格律简介(1)

(2010-04-09 14:02:04)
标签:

平仄

可平

律诗

平声

七言

文化

分类: 语文教学-基础

       诗词中的韵相当于汉语拼音的韵母。

       我们把韵母相同的字叫做同韵字。同韵字可以押韵。它是把同韵的两个或更多的字放在同一位置上。一般总是把韵放在句尾,所以叫“韵脚”。

      如:

      书湖阴先生壁(宋)王安石

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蹊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挞送青来。

       这里的“苔”“栽”“来”押韵,因为他们的韵母都是ai 。“绕”不押韵,它的韵母是ao。按照诗律,像这样的四句诗,第三句不必押韵。

       另外,不同韵头而韵母相同的字也算同韵字。如:

四时田园杂兴(宋)范成大

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这里的“麻”“家”“瓜”韵母分别是“a”“ia”“ua”,但他们是同韵字,可以押韵。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语言的发展,古今语音起了变化,有些古诗今天读起来好像不押韵。如:斜,唐时读“xia”,现在读“xie”.儿,唐时读“ni”,现在读“er”等等。现在读用了这些韵的古诗,就不和谐了。

       古人押韵依照韵书,即“官韵”。一般以《平水韵》为准。

       现在用韵大家可以参考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印的《诗韵新编》。

四声

       这里的四声指古代的四种声调。古四声是:平、上、去、入。后来发生了分化:平,分为阴平和阳平。上,多数不变,一部分变为去声。去,今天仍是去声。入,是一个短促的调子。现在广东、广西、江西、江浙、福建等地方言都保存着入声。普通话中入声已经消失。它主要变为去声,其次是阳平,变为上声的最少。

      这里有一首《分四声法》的歌诀,可以帮助大家初步了解古四声:

       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升高呼猛烈强,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

      这种叙述尽管不够科学,但能窥知古四声的大概。

四声还和韵有关,因为不同声调的字不能算是同韵。


 

平仄

 

平仄是诗词格律的一个术语:诗人们把四声分为平仄两类。平就是平声,仄就是上去入三声。仄者,不平也。

平仄在诗词中交错规律:

1.平仄在本句中是交替的;

2.平仄在对句中是对立的。

这在律诗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如《山园小梅》[(宋)林逋]的五六两句: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这两句诗的平仄是: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对仗

      诗词中的对偶叫做对仗,因为古时的仪仗队是两两相对的,故名.对偶我们大家都知道,它是把同类的概念或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可以句中自对,也可以两句相对.

      对偶的一般规则,是词性相对,律诗中的对仗还有它的规则:

            1.出句和对句的平仄事项对立的;

            2.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

       看到有朋友征联,我想顺便谈谈对联.对联也叫对子,是从律诗演化出来的,所以当然也要适合上面的标准..

      关于诗词对仗的具体要求还很多,准备在以后的介绍中结合诗体详细介绍.

旧体诗的种类

      从格律上讲,旧体诗可以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叫古风或古诗;近体诗又称今体诗。从字数上讲,有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杂言一般归入七言),唐代以后,四言诗很少见了,所以一般诗集将诗分为五言、七言两类。

古体题和近体

       古体诗是依古代的诗体来写的,这里的古代指唐代以前,因为古体近体的概念是唐人提出来的。古代的诗体没有一定的标准,但诗人们所写的的古体诗有一点是一致的:都不受近体诗格律的束缚。因此,我们说,凡是不受近体诗格律束缚的,都是古体诗。

       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律诗的韵、平仄、对仗都有许多讲究,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每首限定八句,五律40字,七律56字;

       2.押平声韵;

       3.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

       4.每篇必有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绝句比律诗的字数少一半,五绝20字,七绝28字。绝句实际上可以分为古绝和律绝:古绝用仄韵或用平韵,都不受近体诗平仄规则的束缚,所以它是古体诗;律绝在形式上等于半首律诗,属近体诗。

五言和七言

       五言就是五个字一句,七言就是七个字一句。五言古诗简称五古,七言古诗简称七古;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七言律诗简称七律;五言绝句简称五绝,七言绝句简称七绝。另外,还有一些杂言诗,即长短句杂在一起,主要有三字句、五字句、七字句,偶然还会有四字句、六字句、七字以上的句子。一般不另立类,都归入七古。

律诗的韵

       古人写律诗,是严格地依照韵书来押韵的。清代人一般查《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韵书,这些书不仅可以说明清代律诗的押韵,还可窥见唐宋律诗的用韵。我们现在写旧体诗,可以查的韵书,当推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诗韵新编》。

      要注意的是,律诗一般只用平声韵。古代的韵书里,平声分为上平声、下平声。这是因为平声字多,分为两卷,等于说平声上卷、平声下卷,没别的意思。

      上平声15韵:

      一东 二冬 三江 四支 五微 六鱼 七虞 八齐 九佳十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删

      下平声15韵:

      一先   二萧  三肴   四豪   五歌  六麻   七阳  八庚    九青   十蒸   十一真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盐 十五咸

      “东、冬”等只是韵的代表字,他们只表示韵母的种类;这些相近的韵在读音上最初是有区别的,后来混而为一了,但古人以韵书写律诗,还不能把他们混用。当然我们现在可以不必拘泥,也可参照《诗韵新编》用韵。

      五律第一句,多数是不押韵的;七律第一句,多数是押韵的。由于第一句押韵与否是自由的,所以第一句的韵脚也可以不太严格,用邻近的韵也行。这种首句用邻韵的风气到晚唐才相当普遍,宋代更成为有意识的时尚。

律诗的平仄

       平仄是律诗中的最重要的因素,其规则一直应用到后代的词曲。所以诗词格律主要指平仄。

      (一)五律的平仄

      五言的平仄有且只有四个类型,可构成两联: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这两联错综变化的结果,构成了五律的四种平仄格式。而基本格式只有两种,其他的两种是在这两种基础上稍作变化而成的。

      (1)仄起式

       仄(可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可仄)平平仄仄,仄(可平)仄仄平平。

      仄(可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可仄)平平仄仄,仄(可平)仄仄平平。

      另一式,首句改为:仄(可平)仄仄平平,其余不变。

     (2)平起式

      平(可仄)平平仄仄,仄(可平)仄仄平平。

      仄(可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可仄)平平仄仄,仄(可平)仄仄平平。

      仄(可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另一式,首句改为:平平仄仄平,其余不变。

   (二)七律的平仄

     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个类型,也可以构成两联: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与五律一样构成四种平仄格式,基本格式也是两种,其余两种是基本格式稍作变化而得的。

     (1)仄起式

      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可仄)平仄(可平)仄仄平平。

      平(可仄)平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可平)仄平(可仄)平平仄仄,平(可仄)平仄(可平)仄仄平平。

      平(可仄)平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平。

    另一式,第一句改为:仄仄平平平仄仄,其余不变。

    (2)平起式

      平(可仄)平仄(可平)仄仄平平,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可平)仄平(可仄)平平仄仄,平(可仄)平仄(可平)仄仄平平。

      平(可仄)平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可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可平)仄平(可仄)平平仄仄,平(可仄)平仄(可平)仄仄平平。

     另一式,第一句改为:平(可仄)平仄(可平)仄平平仄,其余不变。

 

粘对

律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

“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即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

五律的“对”只有两幅对联的形式: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对”也只有两幅对联的形式: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果首句用韵,则首句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对立的。由于韵脚的限制,也只能这么办。

这样,五律的首联成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首联成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相一致。具体说,要让第三句与第二句相粘,第五句与第四句相粘,第七句与第六句相粘。上文所举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平仄格式,都符合这一规则。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若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若不“粘”,上下两联的平仄就雷同了。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做失对。这都是诗人们所留心避免的。

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在唐人的律诗中,绝对没有孤平的句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我们将另文介绍。


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前文介绍的那种特定句式也是拗句,不过用到那种程度,自然就跟一般的拗句不同。除了它,还有一些拗句在诗中也是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句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常见的有三种情况:

      1.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2.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可平)仄平(可仄)平仄,平(可仄)平平仄平”。七言则称为“平(可仄)平仄(可平)仄平(可仄)仄仄,仄(可平)仄平(可仄)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3.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与以上两条的严格稍有不同。

       诗人在运用第一种情况时,常常在出句用第二或第三种情况。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

       由此看来,律诗总是合律的,有些看起来不合律,是用了拗救的缘故。这种拗救的做法,以唐诗为最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仍旧精于此道。今天我们虽不必模仿,但知道了拗救的原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所谓“一三五不论”

      律诗的平仄有一句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含七绝)来说的,意思是,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当然第七字也须分明。若就五言来说,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初学律诗的人有点用处。但它分析问题不够全面,容易引起误解。

      首先,我们来看“一三五不论”。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的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的句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这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特定的情况下不能不论。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更是以“论”为原则。

      总而言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不完全对。

      再看“二四六分明”,也不全面。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五言)来看,第四字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可仄)仄仄”,只需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可见,“二四六分明”也不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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