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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救人学生学费值得推敲

(2009-11-11 08:25:55)
标签:

留学

长江大学

学费

义举

风潮

杂谈

分类: 课外涉猎
“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长江大学党委日前作出决定,免除徐彬程等12名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

  长江大学学子揭人梯勇救溺水儿童的的义举感动了中国,成为2009年初冬最温暖的故事,也注定将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和青少年大学生的精神榜样。他们的义举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社会掀起一股学习他们见义勇为的风潮。

  能培养出这些义士,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代表着长江大学水平和成绩。于是除了宣传学习



  但是,长江大学免受学费此举貌似是为这件事情上锦上添花,笔者倒觉得此举经不起推敲,甚至是一个俗到了家的败笔,简直是大煞风景,原因有二:

  首先是将见义勇为者英雄化、特殊化。社会上有这么一股风潮,即见义勇为者被明星化、公众人物化、英雄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而这中风潮直接导致的则是这些人都可以享有特殊化的待遇。从各种见义勇为的报道中我们普遍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见义勇为者救人之危,也因此解己之难。可是事实上是,见义勇为本来是公民的自觉行为,是一种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使然,每个人都该身体力行。长江大学本应让大家认识到见义勇为是一种责任,没有什么特殊性可言,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并且应该成为这样的人,救人学生仅仅是尽责而已。而就长江大学的表现来看,大概是将见义勇为者英雄化、特殊化,学习方针出了问题。

  其次,免除学费不该成见义勇为奖金。如果笔者没有理解错,高校减免学费的对象应该是品学兼优且有困难学生,当然不是说这13名同学就不可以拿,就品德这一项来讲,堪称楷模自然受之无愧。但是,这13名同学是否确有困难呢?还是事情发生后学校在搞特殊?这事儿恐怕经不起推敲。如果学校要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的学生,应该从学校财政中拨出专项奖金,而不能拿着减免学费充当见义勇为的奖金,如果见义勇为者中有家况甚好者,岂不落下了“居功占便宜”的争议?

  鉴于此,长江大学免除见义勇为学生的学费的做法值得商榷,以资鼓励的动机可以理解,但是采取的措施却经不起推敲,也许是学校想的不够周到,也许是没有养成专款专用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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