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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虹莲小说阅读:《阳光路十七号》

(2017-05-15 17:52:53)
分类: 文学
王虹莲小说阅读:《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觉得不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4.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小说第二段写她“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一方面体现了他们原本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她对丈夫的牵挂和惦念。

B.小说结构严谨,前有伏笔,后有照应。如前文丈夫来信中写到“带露台的房子”“钢琴声”,与后文写到她遇到的真实情况形成了呼应。

C.女主人公勤劳质朴,看重爱情,她独自在家劳作,并赡养老人;男主人公辛苦节俭,细心体贴,不断寄钱回家,还用善意的谎言安慰妻子。

D.小说以小见大,透过一对小夫妻的经历,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同时也写出了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彰显了他们卑微生活之中的人性美。

5.小说以“阳光路十七号”为题,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5分)

6.请探究文章结尾划线句的意蕴。(6分)



4.D(“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不是小说的主题,小说重在赞美人性之美。)

5.①本义:“阳光路十七号”既是他打工的地址,又是他信中经常提到的地点。(1分)

②结构:是小说的线索,作者围绕“阳光路十七号”讲述故事,使情节紧凑集中。(2分)

③内容:“阳光路十七号”的简陋破败和人物心中的美好形成对比,预示着他们夫妻的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阳光,歌颂了美好的人性,凸显追求幸福的主题。(2分)

6.①那里的条件极差,丈夫的打工生活太艰苦,挣钱太难,她感到心疼,这让她心酸。

②丈夫怕她担心才把那里描绘得非常美好,才把生活说得非常惬意,这让她感到幸福,因为她借此发现了丈夫的体贴与真爱。

③她把去阳光路十七号找丈夫而发现了真相的事藏在心里,不向丈夫透露。

                              (每点2分,共6分。意思对即可。)

王虹莲一般指雪小禅。雪小禅,女,知名文化学者,中国作协会员,河北文学院签约作家,《读者》杂志百名签约作家之一。

其作品《裴艳玲传》与《那莲那禅那光阴》均入围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获得第一届“孙犁文学奖”,第六届“老舍散文奖”、第11届“河北文艺振兴奖”,全国短篇小说佳作奖。出版小说及随笔集50余本,其作品多次入选中学课本读物,并多次登上畅销书排行榜,同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畅销日本、越南等国家。繁体版《无爱不欢》《刺青》《我爱你,再见》已经在台湾上市。曾为《流年》杂志主编。迷恋戏曲,曾任教于中国戏曲学院。近年来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等许多国内重点大学进行艺术及戏曲讲座,引起轰动。同时,对传统文化、戏曲、艺术、美术、书法、收藏、音乐均有自己独到的审美与研究。


                           热水袋    雪小禅 

 刚刚入冬,素素就用上了热水袋。素素有个不好的习性——异常地怕冷,尤其怕的是冬夜的冷被窝。要是不冲个热水袋,那双纤足到天亮也不会暖和。 
  可有一夜,素素不用热水袋了。那是素素的新婚之夜。当她带着征询的眼光望向新郎阿圣:“给我冲个热水袋,好吗?”阿圣睁大了眼:“干嘛?”“我怕冷。”素素有点不好意思。阿圣像看怪物一样盯了她几秒钟,忽然发出了一阵大笑……笑声过后,阿圣说:“难道我不是一个又大又热的热水袋?而且永远不会发凉。”素素的脸红了,红得像那三月的桃花,惹人怜爱!那一晚,当阿圣用发烫的腿紧紧缠住素素冰凉的小脚时,素素就浑身燃烧起来了,心里万分感慨:“原来阿圣的确比热水袋管用。” 
  第二天,素素把嫁过来的热水袋扔到了角落。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们的生活也像热水袋一样从当初的发烫炙热逐渐安宁温和。阿圣还是在中学当他的物理老师,安稳而又踏实。素素在公司里却如鱼得水,通过努力,从普通文员一跃成为了业务部的骨干。于是素素更忙碌了,联络客户,接待客户,还要应酬客户。可不管素素多晚回家,阿圣总是为她暖好了被窝,心甘情愿地充当着热水袋的角色,素素也就理所当然地享用着。可当阿圣翻身上来时,素素却把他推了下去,说:“我累了。”阿圣叹了口气,没作声,但素素却感觉到阿圣的一下颤栗,不知这颤栗是被素素的脚冻的还是怎么着的。素素有些歉疚,但一想到明天公司里还有那么多事等着自己,也就不多想了,急急地进入了梦乡…… 
  素素竭尽全力放在事业上的精力没有白花。业务上得心应手,好运连连。年终不仅得到了丰厚的奖金,还被提升为业务部主管。除夕之夜,素素早早地催阿圣一起上床,她把冰凉的脚踝、光滑的身子往阿圣的大腿里钻,往阿圣的身体上贴……阿圣又和往常一样打了个结实的冷颤!接下来,他们惊恐地发现,阿圣不行了——在床上!面对着阿圣无比的懊恼与羞愧,素素抱着他,柔声地安慰:“没事,没事,只要能让我暖脚就行。”阿圣拿开了素素的手臂,转过了身体,用脊背对着素素一双幽怨的眼…… 
  几天后,面对着阿圣拿出的离婚协议书,素素呆了!她一个劲地追问:“为什么?为什么?!我真的不会在乎的!”阿圣若有所思地看着素素,说:“素素,你需要的只是一只热水袋,但你却忘了往它里面灌热水。虽然我以前曾说过这只热水袋永远不会发凉,但在当时省略了前提,原以为冰雪聪明的你应该会懂的。” 
  阿圣走后的一个晚上,素素好不容易在角落里找到了那只已经发硬了的热水袋,在冰凉的被窝里,素素紧紧贴着热水袋,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她的耳边响起了阿圣的话:“素素,你需要的只是一只热水袋,却忘了往它里面灌热水……”刹那间,素素泪流满面……

                         《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5年第9期


                                      丑丑的继父亲亲的爹
                                                          雪小禅
      那年,她十岁。
      十岁生日那天,她的爹再也没有从井下上来,瓦斯爆炸后,她的爹,永远的离开了她和娘。
      娘几乎哭瞎了眼睛,一年之中,头发全白了。
      娘说,孩儿,娘带你走人家吧,这样你就能上学了。
      她哭着哽咽着说“好”,因为再坚持下去,娘也要累死了。
      娘带着她嫁人了,是远方表姑说的男人。她不愿意离开家乡,那男人说,那我去她家吧。
      她第一次看到他,惊住--他怎摸这摸老土?和他的亲爹相比,他好象老了不止十岁,眼睛小得只有一条缝,已经满脸是皱子,有五十岁了吧?她看到他就烦。
      这个男人取了她娘后,也去矿上干活了,发了工资,一分不少的全交给她娘,下了班,买棉花糖葫芦给她,期望她叫他一声爹。
      她偏不。
      娘让她叫,她执蝣的说,凭什么?我爹爹已经死了。他站在一边,尴尬是笑着说,那就叫叔吧。
      叔她也不肯叫,嫌他逊遢,而且他吃饭也没吃相,呼哧呼哧的。
      十四岁,她到镇上读初中了。每个周末,他跑来接她,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娘不会骑,只能他来接她,一路上他问长问短的,她答得很少,因为她觉得没有必要和他说。同学问他,那个接你的男人是谁?她冷漠的回答,一个远方的亲戚。
      但他每次来看她,都会带好多好吃的给他,他说,你娘让我带给你的。后来有一次发现,娘并没有带东西给她,是娘说漏了嘴,娘说,家里用钱紧,这个月就不带什么给你了。
      但是她还是收到他送来的饼干和奶粉,他说,你娘说了,你正长身体呢,要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
      虽然来自农村,可她觉得,自己并不比那些城里的孩子吃得差。她知道,是这个男人关心着她。那时,她小小的心理,有了些许的温暖,但那一声爹爹,她是叫不出的。
      她考上了高中,他说,不如,我们搬到城里去吧。
      娘反对,说搬到城里做什么?怎摸生活啊?
      他说,为了孩子啊,孩子要到外面租房子住,我们能放心得下!再说,城里的钱要比这里好挣些,矿上马上不行了,我得多给你们两个挣点钱,孩子还要上大学呢。
      那时她十七岁,柃呵责衣角想哭。上高中的费用很高,他凑不够学费,去卖了血。抽屉里,有他卖血的单子,她是偶而看到的,那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刘大苍。很恶俗的名字,看得她想掉眼泪,她说,叔,谢谢你。
      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搓着手,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他不善言谈,却总是和他找话说。有一天他听到他和娘说,这孩子多可怜,十岁没了爹,如果我再不对他好点,心里说不过去啊,明天是孩子的生日,你问问她喜欢什么,咋两送她。
      那是第一次有人给她过生日,是他亲手弄的面条,还有送给她的一匹小马,布是,花十快钱从集上买来的,因为他属马。她吃着面条,觉得心头哽咽。
      为了她,他们全家搬到城里。
      他在街上做了修鞋匠,娘摆了水果摊。他天天要路过娘的水果摊和他爹的修鞋摊,他永远在那里忙碌着,有时看到她,他总是说,你等等。
      他的鞋摊旁边,挨着一个面包店,还有一个烤红薯的。有时,他会个她买一块面包:有时,会买一块烤红薯,然后笑呵呵的继续修鞋。
      他一笑,眼睛就更小了,他呆呆的站在风中,举着那块烤面包。
      她知道,他挨着面包房很近,可她肯定,他一次饿没有舌得吃过烤面包。
      那时,他有了和他相依为命的感觉。
      不幸的事是在她上高二是时候再次发生的。
      她的娘,突然倒在水果摊上,再也没有醒过来。她想,她是个苦命的孩子,没了爹,又没了娘,从此,她靠谁?
      他说,孩子,不要哭,有叔呢。
      是啊,她还有个叔!她的丑叔!她和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将会如何?没了娘,他还会管她吗?还会在这个家里待下去吗?是不是还要娶一个女人做她的后娘?
      他什么也没有说,还是早出晚归,给她做饭,嘱咐她多吃饭。她学习忙,她的衣服全是他洗干净后叠好的。
       一年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她拿着那张录取通知书哭了,他说,叔准备喝点酒庆祝庆祝。
      那时,她想叫他一声爹,但她还是说了一句,叔,我去给你抄两个菜。
      她上大学,要很多的学费。他回了趟老家,把家里的老房子卖了,他说,以前总想老了还乡,现在不想了,卖了以后供你上学,只要你上出学来,叔就放心了。
      她是带着他卖房子的钱去上大学的。
      他每月寄来生活费,她知道,那是他一块钱一块钱攒起来的。那些钱,经历了多少风吹日晒啊,他的头发已经白了,脸更黑了。
      后来,她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托福,去美国之前,她回家与他告别。
      那是她见到第一次流眼泪,他说,孩子,外国要是不好就回来,不要担心叔,我会过得很好的。
      她也哭了,说,叔,我担心你一个人……他就哽咽着说,没事,叔是铁打是人,你放心。
      她走时,他去送他,她说,叔,或吧,您多珍重。他挥着手,风吹起了白发,临走,递给她一个包,红色的纸包里包真什么东西呢?
      她在火车上打开,她呆住了,是一万块钱。有一百的,有十块的,有一块两块五块的,很烂的一堆破钱,她抱着那堆钱,哭了。
      几年后,她飞回来,是为他处理后事的。
      他突发脑溢血,死在了绣鞋摊上。
      收拾他的遗物时,只有几件衣服,有的,还补着补丁。
      还有一件,是他买的那匹小马,他一直留着。白色的马,还是那样的漂亮,那是她收到的唯一的生日礼物。
      钱不多,照样是那样脏,在柜子底下藏着。
      她为他定了最好的棺木,比娘的还要好。按照当地的风俗披麻袋孝,并且在坟前摔了一个碗,那都是女儿应该做的事情。
      好多人说,看人家,从美国留学回来还能对一个继父这样。可她不知道,她欠他的,还远远无法补偿,她总想让他过上好日子,以偿还这半生恩情,可她现在明白,他早就是他的亲人了,而且在他的心中,她就是他最亲最亲的女儿。
      摔碗是时候要喊亲人,所有人都以为她会喊叔,她喊了那摸多年的叔,可她用尽全身力气哭着喊:爹!闺女为你送碗来了!
      那一声爹,让她泣不成声!
      爹,你听到了吗?女儿在呼喊你,爹啊,那丑丑亲亲的爹!
                                           (摘自《智慧与幽默》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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