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摔婴孩政府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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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婴孩政府失人心
前一篇刚刚说到家长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不要把孩子放到风口浪尖的危险境地。但看来家长即便想这样做也得碰对人,活在这个社会上,不可能不与人交往,交往过程中也许就会出现点摩擦或纠纷,但对于婴孩来说,没有任何的交际能力,所以也就不会与人产生矛盾,也就不应为产生的矛盾或纠纷付出代价。可现在看来,还真不是如此,北京恶汉摔死婴孩案件的阴影还没在人们心中散去,就又传来了河南林州发生类似案件,这一次比北京发生的事件更恶劣,因为北京摔死婴孩者身份是一刑满释放人员,河南这位摔婴孩者身份竟然是一名人民警察。
说起摔孩子,最有名的当数刘备摔孩子,与现代这两版相同的是,孩子都是无过的,虽然贵为皇子,但生活在战乱的年代,转移途中陷入敌军包围,将军忘死将其救回,孩子一点错也没有,只因救他而险失一员大将,刘备才怒摔自己的孩子,不过这摔也就是一姿态,高举轻扔,孩子一点内外伤都没有,但对刘备手下的将军来说,下回更会舍命保主,所以才有了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一说。所不同的是,这两起现代摔孩子的版本,都是因为大人之间的纠纷,却牵怒于孩子,把一点点火气都撒在无辜孩子身上,是真抢真举真摔,实实在在给孩子带来伤害,一死一伤,造成的社会影响不但大而且恶劣。
北京恶汉摔人者进了看守所,等待着的必是法律的严惩,而河南的摔人警察却只得到禁闭15天的纪律处罚,更可怕的是,事件发生近一月,才在媒体上被披露,而且当地媒体一律禁声,真难以想像,这样恶劣的事件,为什么当地会将其保护起来,好象没有发生过一样,如果不是还有点正义感的官员爆料,这事就会悄无声息地过去。一个警察,不管当时穿没穿警察,其公务员、警察的身份都不会改变,作为人民的公仆、保护人民的警察,只因为一点小小的纠纷,就抢过毫无抵抗能力的婴孩摔在当街,其行为怎么也与其身份不相配,甚至与做人都不配,可当地政府还保着护着,舍不得开除、舍不得处罚,宁愿事件悄然过去。
警察摔了百姓的孩子,我们的父母官应该为百姓做主,可显然政府没有,更在乎自己的脸面,以为把事情捂住,就不会给当地带来影响,或者我们的父母官更把公务人员当成自己的亲儿子,虽然犯了事,可还是赶紧拉着藏到身后,能轻打下屁股过去的就绝不扇耳光,这样的做法,都远远不如三国时期的刘备。刘备尚知得人心者得天下,为了收买人心也舍得把自己孩子做道具的摔一下,而我们的一些公仆呢,却为了一方的脸面,死死护着一违法的公务人员,宁可让民心尽失。
同样是做官,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