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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少年献身说法应给个说法

(2012-01-05 02:08:00)
标签:

咸阳

在押

少年

献身

说法

杂谈

分类: 小随想

在押少年献身说法应给个说法

 

一组用来宣传的照片,却赢得了网民的热议,这可能是主办方没有想到的,这组照片就是正在网络上流传的陕西咸阳,让在押少年到陕科大附中现身说法的图片。这组图片之所以在网上产生了别的“效果”,我觉得还真是件好事,说明我们网民的法制观念确实增强了,也说明国家连续不断的普法发挥了作用。

从照片来看,这两名在押的少年是从看守所带到会议现场的,主办这个活动的,也不可能是公安一家,但肯定是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给予了很好的配合,《咸阳日报》也是从正面给予的报道。但政府有关部门、公安部门举办的活动,到了网上,便有了不同的声音,可能也是主办部门始料未及的,也许还感到有些冤枉。为了达到减少犯罪、教育青年学生的目的,让两名在押少年现身说法,主办方的目的也许是好的,从反应来看,也取得了一些效果,可也不能说网民的质疑就没有道理。

两名在押少年犯罪,不管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已经在看守所服刑的已决犯,人格尊严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是对于少年犯,不管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还是看守所,都称之为学员而不是罪犯,对外宣传时,都有严格的宣传纪律,决不允许将真面目示人,姓名都采取化名,何况是到大庭广众下去现身说法,这种做法确实值得质疑。即便是成年罪犯,服刑期间只有遵守监规纪律的义务,而没有其他现身说法的义务。对于这样的现身说法,作为一个在押人员,你也可以说征得了本人的同意,即便你告诉了他有不现身的权利,他在主观上不愿意,客观上也可能不得不装着很配合,因为他的表现好坏联系着背后的考核,关系着他能否得到管教的认可,最实质的是关系到能否得到奖励,在这样的关系面前,在押人员多么不愿意也可能装得很顺从,很配合。

说法的事,我看也不一定非得现身,我们的有关部门可能认为鲜活的教材,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可我感到是不是我们骨子里面,还是要那点震慑作用?在押少年身穿囚服、戴着手铐,被高大的、配着警棍的武警押解着,这样的视觉冲击可能比讲了些什么更能给在坐的学生们以震憾,但这样的教育确实是以牺牲在押少年的尊严来实现的,经过这样大场合的锤炼,他们在接受教育改造时,会不会产生反感心理,或者生出什么破罐破摔的念头也说不定,毕竟在教育改造人时,重塑自尊是件很难也很需要做的事,可这样的做法,实在有点象是在摧毁自尊,从教育人改造人来说,是在人为的增加难度和隔阂。

反正,看到这组照片,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还是感到心里不是很舒服,总感觉这不象是现身说法,倒象是用实例来吓唬学生,要我配句画外音,那就是:看看,不学好,这就是样子。对于这两名在押少年,更是不公平,他们不应承担这样的义务和课目,不象是现身而更象是献身,这样的说法是应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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