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杀儿童证明死刑的必要
(2011-07-21 0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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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绑架儿童绞肉碎尸育儿 |
分类: 小随想 |
绞杀儿童证明死刑的必要
这几天,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案还在网上热议着,然而今又曝出的郑州9岁儿童被绑架勒索惨害,并被用绞肉机碎尸,这一案件再次挑战人性的底线。之所以把这两个案件放一块,就因被害人中有一名毫无反抗的儿童,一个3岁、一个9岁,3岁的被倒提着摔死,9岁的被勒死后绞碎。
面对这样的案件,我都不想问案由,也不想问产生这样案件的原因,我甚至都有点麻木的不知道能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你说说,这被绞碎的孩子惹了谁?正如被绞成肉片的张世豪的父母问老天的一样,孩子到底惹着谁啦?如果说李昌奎杀死3岁儿童还有个特定性,那么9岁的张世豪完全是被随机选择绞杀的。面对这种残忍的随机性犯罪,针对小学生安全如何防范?连办案的检察官也认为,没有太好的办法,防不胜防,不可能每天手把手接送,只能对这种行为严厉打击。是啊,我们不能寄希望每个只有几岁的孩子提高防范意识,都不和陌生人说话,但也不能说没有办法,因为我们的城市现在不是分片上学吗?如果能加大投入,有真正的校车接送,就可能减少被侵害的机率,可这需要庞大的投入和运营成本,好象目前还看不到实现的前景。只能依靠家长的力量,联合着轮流接送。
当然,面对这样的犯罪,我在想着人性的善恶也觉得没什么意义,只是觉得面对这样的犯罪,少杀、慎杀显得有点苍白。不要觉得什么人都会留有一丝人性,慎杀应该慎在侦察取证审判阶段,而一旦证据确凿,这样的人还是应该杀立决。不要以为所有的人都能教育改造好,不要以为判处死刑就是残忍,我觉得对于这样的暴力犯,已看不到人性的存在,让其活着更是一种残忍,一种对死者的残忍、对被害者亲人的死心、对善良人群的残忍……
死刑的保留与否,一直在争论着,而从这个案件来看,现在还保留着的死刑,确实是维护公平正义、严厉打击犯罪的最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