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砸不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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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交通安全杂谈 |
分类: 牢骚之言 |
阎政平,一位普通的退休语文教师,却因在两个多小时里,连砸了14辆闯红灯的违章车,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人们的热议。有人说他是老英雄,有人说他是瞎胡闹,而阎老爷子自己也说了,他是因为看过了几起因为违章闯红灯而造成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且自己也是九死一生之后,才想到用砸车的办法来教训那些闯红灯拿别人生命当儿戏的违规司机们,以此来减少违章事故的发生。我们先不论我们对于这起“砸车事件”持的是哪一种态度,但对于阎老爷子的用意和本质来说,我们是心存敬佩和感激的。
在经过了孙伟铭案,胡斌案,经过了广州番禺的那起撞人之后疯狂逃逸而造成的三尸四命之后,在经过了形形色色的违章违规而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之后。对于这种漠视国家法律法规,视别人生命如草芥的违章肇事行为我们是深恶痛绝的。
在魏志刚酒后驾车撞死行走在爱心斑马线上的行人后,当我们回头看看这条曾经承载着许多美好愿望的斑马线上的“爱心路上,有你有我”时,我们感到的是一种悲哀,一种无奈的悲哀,一种愤慨的悲哀。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在交通肇事者面前显得是如此苍白无力。因此,对于阎老爷子的行为,我们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公民使用暴力的,我们理解,但不提倡。这毕竟是一种过激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法所不允许的。而且对于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来说,阎老叶子砸车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只能是杯水车薪。“砸车”是砸不出交通安全的。违章违规是一个关于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的问题,只有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的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对于违章违规,酒后驾车,或者是飙车等肇事者,交通部门也必须对其进行严惩。酒后驾车拘留15日,重了吗?闯红灯就罚款50,多了吗?谁想过他们的这种违章行为是建立在以人们生命安全为代价的前提上的。交通部门应该加大对此类事故的惩罚力度,警示并教育潜在的违规驾驶人员,而对于同种性质的违规肇事行为处罚标准则要一致,要做到法不殉私,更要避免花钱赎罪等事情的发生。要切实预防,尽可能把违章行为扼杀在摇篮里,而不是等到事件发生了再来所谓的依法办事。同时教育部门也要强化对人们安全意识的教育和素质修养的提高。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同样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走的准则。生命诚可贵!要珍惜自己、珍惜亲属、珍惜他人的生命、健康和幸福,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也只有相互之间都懂法守法,都遵守相应的交通法规,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甚至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才能共同创造和谐、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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