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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自助,谁还敢去?谁还敢组织?

(2006-11-20 1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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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大家评评看

今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名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驴友,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

    宣判结果,领队以及队员全部都要承担责任!一次60元的AA活动赔偿金额高达21万元!这个案例开了中国户外运动案件的先河,可以想象,今后再有此类案件必将受到这次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AA户外运动中的责任到底如何判定!那些领队,老驴们还会有人出来召集活动,带队吗?(转自http://amazing.blog.sohu.com/21639020.html?act=1164015743128#comment

http://amazing.blog.sohu.com/21639020.html?act=1164015743128#comment

http://amazing.blog.sohu.com/21641145.html

http://amazing.blog.sohu.com/21642472.html

我个人觉得这种活动本身就是要自己对自己负责的。
但从组织者或招集人方面来说,光有热情是不行的,还要对很多意外情况有预见性,对于宿营地的选择,组织者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天灾人祸谁也无法控制,所以遇难者的家长也应该理解这一点。
从队友方面来说,大家都是一样的,只是命运的安排不一样,运气和个人的素质不一样,所以不应该受到牵连
从遇难者本身来说,是令人同情与遗憾的,但是可能缺少一些经验。
大家再出行时应该对自己的自身能力要有个正确估计,组织者也应该对参与者有所了解
对于遇难者的家长,我觉得队友和组织者应该给予一些抚慰,但金额应该不是这么大

希望大家都能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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