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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给村民的福利应该向大众开放吗?

(2009-07-23 23:18:43)
标签:

笃笃灿

广东

佛山

上朗村

村委会

游泳池

歧视外地人

村民福利

杂谈

分类: 粤讲粤过瘾

文/笃笃灿

 

    佛山最近发生了一起村委会禁止外人享受本村福利事件,事件被佛山本地电视台民生节目“小强热线”曝光后,惹来了网上的激励争论。我们不妨先简单回放事件始末:

 

    7月18日,当地电视台“小强热线”节目播出了一则新闻,内容是佛山市上朗村村委会管理人员只允许本村小朋友到该村自建的游泳池游泳,不允许外地小朋友去游。理由是这个位于当地幼儿园旁边的游泳池系该村自建,属于村委会给予村民的福利,其他人员不能享受。村委的举动引起来外地家长们的抗议,称该村做法是歧视外地人。电视台也迫不及待采访了这起新闻,并多次使用“歧视”一词形容上朗村的行为,节目结尾还招牌性地抛出一句评论:既然将幼儿园承包出去,点解又保留游泳池自己黎管理?摆明就系歧视外来工,上朗村甘样既做法简直令人心寒啊。

 

    网友对这件事的态度分为两派,支持者认为,既然游泳池是上朗村的财产,是村委会给予本村村民的福利,村委会有权将本村的财产和福利指定给谁用。难道自己的财产给谁用还要得到别人的同意吗?反对者认为,游泳池临近幼儿园,如果村委会只允许本村小朋友游泳,不允许外地小朋友去游泳,就难免有歧视外地人之嫌,让小朋友之间出现分化。

 

    我是支持村委会做法的。如果自己的财产都没有处置权,那将是社会的悲哀。

 

    首先,该游泳池系上朗村委会出资建设的,属于村的财产。村委会将村的财产作为福利给予本村村民使用天经地义,完全不需要得到外人的同意。道理就像你处置你家的天台一样,你喜欢给哪家的小朋友到你家天台玩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不需征得其他人的同意。难道你给甲的儿子到你家玩而不让乙的儿子到你家玩,就要批评你歧视乙的小孩?同样道理,我认为反对派指责村委会歧视外地人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其次,村委会排除进入游泳池的不但是外地人,而是所有非本村的人。原因就是这个游泳池是村的财产,是村委会给予本村村民的福利。我认为,外地家长根本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孩子不能到里面玩水而打起“本地人歧视外地人”的老牌,因为如果该村仅是禁止外地人进入游泳池而允许本地人进去的话,你可以说村委会是歧视外地人,你可以站在为外地人维权的道德高度谴责村委会。但事实却不是,村委会是排除本村人以外的所有人使用该村游泳池,即连非本村的本地人也在排除之列。这样你又怎能给该村扣上一顶“歧视外地人”的帽子呢?

 

    再次,某电视台节目在报道此事的时候严重违反了新闻报道应该中立的原则,在没有用大脑分析的前提下草率判定了该村歧视外地人的性质,这种做法太草率,也有违反新闻报道中立原则之嫌。节目编辑和主持人不应为了当“人民的救星”随便行使媒体的批判权。

 

    个人财产应该受到保护,集体财产也应该受到保护。财产的所有者有权对财产作出合法的处置,外界不应随便干涉人家的内政,企图用舆论压力迫使财产所有者变更处置。如果该游泳池不是上朗村的财产而是政府建设的公共设施又另当别论了。

 

    窃以为,村委会给村民的福利是否向大众开放,村委有权独立作出决定。它愿意对外开放,这是它的权利;它不愿意对外开放,也是它的权利。完全合法合理。这次媒体的鲁莽表态有道德飙车之嫌,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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