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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上下级打架:互殴不可取争鸣可借鉴

(2014-05-07 00:17:09)
标签:

杂谈

上下级打架:互殴不可取争鸣可借鉴

    /龙敏飞

河北柏乡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近日在对违法排污企业查处中,环境监察中队长和环境监察大队长因言语不和拳脚相加。 55日上午,柏乡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宝印告诉记者,县纪委4日已对两环保执法人员做出了处分决定。(55《法制晚报》)

“官员互殴”的事情,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公众也见怪不怪了。譬如去年510日,衡阳市质监局计量科科长王先明与副科长曾昊坤在办公室内“大干一场”,科长咬掉了副科长的鼻子,副科长咬伤了科长的手指;再如去年,浙江省瑞安市一街道的党工委委员和党政办主任在KTV里互殴……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很多人不断感叹:什么时候公务员的素质下降到这种地步了?在一些人看来,互殴是很不可取的一种表现,也是素质低下的一种体现。

但在我看来,官员互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何出此言呢?众所周知,在我国的官场文化里,“官本位”仍是挥之不去的。在这样的语境下,官大一级压死人是一种常态,下级对上级不是一般的服从,而是绝对的服从。那在官场里,无论是开会还是办事,大多是死气沉沉的,领导说啥就是啥,下面的人跟着鼓掌和点赞即可。下级官员在上级官员面前,几乎没有原则可言,因为这些人害怕被穿小鞋,所以只能迎合。

在这样的境况下,大队长和中队长的互殴,不管其目的是为了什么,最起码让人看到一丝争鸣的味道。“言语不和”也是一种“意见不同”,尽管他们解决不同意见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官员再怎么意见不和也不能拳脚相加;但在这背后,其争鸣的意味却是值得借鉴的。即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理应有表达不同观点、不同意见的氛围与环境,而作为上级官员,也不能以权压人,而应该以理服人,这才是此事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

自然,官员互殴,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取的,这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有损官员颜面。但是,争鸣却应该是被允许的。君不见,在外国的一些议会上,动辄争得青筋暴胀的例子从来都不缺失,甚至打得不可开交的也绝非孤例。这些做法,可取不可取跟其国家的文化氛围有关,但每个人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自己的诉求等权利,在任何时刻都不能被剥夺。或许这中队长与大队长打架与观点争鸣相距甚远,但最起码看到了争鸣的雏形。

因而,对于官员因“言语不和”而互殴一事,我们的确应给与足够的宽容。毕竟,互殴不可取但争鸣可借鉴,我们宁可看到打得不可开交的官员们,也不希望看到一团和气、唯唯诺诺的官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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