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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车软件:市场归市场行政归行政

(2013-07-02 22:08:22)
标签:

文化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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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优胜劣汰

叫车软件:市场归市场行政归行政

      /龙敏飞

71起,北京要求每个手机叫车软件都要绑定一个电召平台,叫车软件不与电召合作将被叫停。用手机叫车,也将按照“即时叫车每单5元、预约叫车6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专家表示,政府的规定实际上是变相的行政许可,过度干预会成手机打车软件行业发展的障碍。(72《新京报》)

于叫车软件而言,一直都是一种市场行为,多数是免费的,至于给司机的小费,也全由当事人说了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不过,此番景象在北京,今后或许将看不到了。一者,如果叫车软件不跟电召合作,那就要被叫停;二者,跟官方电召是需要收费的——即时叫车每单5元、预约叫车6元。这样的做法,初衷自然是为了规范管理,同时预防黑车横行。

不过,在自由市场里,即便是有着良善初衷的事情,行政之手一介入,其本身便没有那么程序正义了。毕竟,在行政约束之外,还有一个自由市场。换言之,对于某款叫车软件好不好,对于出租车服务质量怎么样,对于黑车为什么会横行,公众自有“用手机投票”的权利,而且,在这么多叫车软件竞争的情况下,“叫车软件”自身,也必然会绞尽脑汁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成立自己的识别系统,以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本可形成必要的良性机制,让市场调节机制发挥最大的作用。

遗憾的是,行政之手的介入,不仅在程序上是失却正义的,而且在效果上也很难预防黑车,很难避免服务质量过差的窘境。毕竟,行政之手能约束的、能想到的办法,叫车软件的开发集团,也是能够想到的,如征信系统的评价、如小费等问题。既然统一管理的优势不那么明显,为何行政之手要介入市场呢?更何况,统一管理也不是统一收费,统一收费是必须要经过一整套程序的,如此才更契合程序正义本身,可如今政府部门一出手,却忘记了收费必须经过的程序,无疑是不妥当的。

于叫车软件而言,在我看来,还是应让让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毕竟,市场没有那么不堪,它自身有足够的自净能力,因为竞争无处不在,这就意味着“做到最好”是必然选择。而如果行政之手介入过长,难免会戕害市场伦理,让开发者无所适从,因为开发者不知道“做到最好”会不会有最大的市场——在市场秩序里,是有的;但行政之手一介入,便充满未知了。换言之,行政之手的介入,让自由市场充满了不确定性,必然会戕害市场的积极性,也会戕害“优胜劣汰”的市场伦理。

唯有市场与行政之间的界限明确,良性的社会机制才会形成,这不仅包括市场的,也包括行政本身的。于叫车软件而言,的确应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行政干预不宜过大,毕竟,过犹不及的道理,是人尽皆知的。我们不能因为在市场里有苍蝇和文字的存在,便将自由市场的大门紧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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