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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你代表了我还一笑而过

(2011-10-27 22:16:44)
标签:

杂谈

广电总局:你代表了我还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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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

1025日,广电总局正式发布“限娱令”。1026日,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限娱令”接受采访,称广电总局一直是鼓励办好积极健康娱乐节目,将《意见》称为“限娱令”不准确,易引起人们误解。“限娱令”出台是因当前观众对娱乐节目现状不满。(1027日《新京报》)

“限娱令”之风波,注定难以瞬间尘埃落定,事关这的后续争议,必将持续发酵,以达到两种期望之一,要么公众完全丧失信心,不再争辩;要么广电总局骑虎难下,最终决定缓和。如今看来,距这二者尚远,那争议必将继续。

关于“限娱令”,广电总局先是否认是“限娱令”,称是因当前观众对娱乐节目不满,才有了这次“改变”,且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经过多次修改,最终出台。言外之意是,广电总局是谨慎而为之,非一腔热情拍脑袋决定,且程序正义,征求过意见,修改过方案。

我们依然不满,我们的不满是我们被代表了、我们的意见被无视了、我们作为观众,上帝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为,广电总局称广泛征集意见了,我不知道,不只有我,我周围的人,也都不知道。这就奇怪了,广电总局是怎么征求意见的,又是怎么根据观众意见修改方案的?

你说,我们还不是被代表了么?如果广电总局继续一口咬定,那我们就继续发问。既然说是关公对当前娱乐节目现在不满,那么到底是哪些观众不满呢?他们以怎样的方式表达不满呢?证据何在呢?不满的人和满意的人,比例到底是多少呢?是随机抽取几个人调查还是内部人员内部调查呢……这一系列问题,广电总局不妨坦诚相见,悉皆告知。

即便却有其事,有人不满,对限制娱乐节目而言,也应谨慎而为之。一者,节目本身众口难调,有人喜欢娱乐有人不喜欢,不能因为有不喜欢的人存在而打压喜欢的人的需求,选择怎样的节目是个体选择,他人无权干涉;二者,即便真的是多数人对娱乐节目不满,我相信这样的节目,必然会在市场选择下淘汰,也无需广电总局操心与规范。

我们对征求意见的毫不知情,便是一种被代表,也是一种伤害。遗憾的是,广东总局伤害了我们,还一笑而过,继续笑嘻嘻地说我们这不是“限娱令”,而是观众不满,所以我们鼓励积极的娱乐节目。

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你脸皮咋就这么厚?

我被代表了,还无处可诉,我权利咋就这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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