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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侵权”是一面镜子

(2009-10-26 14:41:36)
标签:

杂谈

“谷歌侵权”是一面镜子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3日 07时47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龙敏飞  

    据媒体报道,在过去5年,谷歌已经将全球尚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它的数字图书馆,而没通报作者本人。中国有570位作家的17922种作品被非法扫描上网。近日,谷歌表态同意和解赔偿每人每本书至少60美元。但作家认为,和解条款是霸王条款。

    每本书60美元,看起来很不错,只可惜谷歌买的不仅仅是“阅读权”,还有“额外使用权”——借“书”来获取不正当利益。实际效益肯定不止60美元,可谷歌居然能以其和中国作家和谈,真佩服其勇气。“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连“江湖规矩”都敢熟视无睹,可见有问题的恐怕不仅仅是谷歌“霸道”而已,更折射出当前中国作家的维权困境——维权机制不成熟、维权意识薄弱!

    谷歌侵权只是一面镜子,正是当前不少网站以“强取豪夺”的方式公然侵占作家著作权的一个缩影。维权不力更助长了这种非法行为的气势,当侵权成为一种利益博弈时,并且稳赚不赔,你说网站能不趋之若鹜吗?笔者在网上“游荡”过一段时间,写过一本小书,本只投给某个网站,可是不少网站转载,更有甚者,甚至还要收费“阅读”,连无名小辈如我者都瞄上了,那么,大作家的畅销作品呢?答案不言而喻!

    侵权如此疯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作者维权意识薄弱。作者不可能将维权和写作同时作为自己的职业,就拿谷歌侵权一案来说,如果不是相关媒体报道,很多作者就一直蒙在鼓里。二是维权机制不成熟。据笔者所知,现在作家打官司一般是自己请私人律师,而出版社、维权网维权等几乎处于“真空地带”。不过,这两者有着本质的联系,那便是维权机制成熟了,作家的维权意识自然而然也就会增强!

    谷歌侵权每本书赔偿60美元,尽管之后可以收取63%的阅读费,但之前五年的效益是无法核算的,这明显是谷歌“得了便宜还卖乖”之举。笔者期盼着这次“谷歌侵权”案能催熟当前我国维权机制。其一,可以有政府出面建立维权机构。目的是保护中国文化,无论文学还是其他,只要侵权就应该立刻“着手调查”。其二,可以将维权的部分权益交由出版社承担。据了解,英国便是如此,每年罗琳的《哈利·波特》一旦遭遇盗版或者其他形式的侵权,出版社肯定是第一时间出来进行“维权工作”。其三,可以由作协牵头成立作协维权律师协会。以专业的队伍整装待阵,其效果会更加理想。

    可喜的是,近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通过中国作家协会的官方网站中国作家网发出公告,请中国的广大作者登录谷歌,查看作品是否被收入谷歌数字图书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准备。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正在准备资料,并和中国作协联系,下一阶段可能发表一个联合声明。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表示,“中国作协将坚定地站在作家一边,为作家维权。”

    作家需要一个安静稳定的环境才能写出好作品,而不能“上午维权,下午写作”,如此三心二意,只会让作家心神疲惫。故而,期盼谷歌侵权案能够催生成熟、长效的维权机制,真正为每一个作家的合法权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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