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都是在党委体制内运作,即组织部门提出拟任人选,自己去考察,最后组织部门定提交“3+2”干部工作专题会议讨论人选,最后由常委会讨论确定,任用的情况怎么样也是上级组织部门去检查,这种模式的好处就是情况比较熟悉,在整体平衡的时候更有发言权,掌握情况也比较全面,弊端就是缺乏监督,对干部个体的评价也会囿于习惯思维。而且,人都是有感情的,没有实质性的监督很难做到完全的客观公正。
我个人觉得在干部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可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如在干部考察环节,由社会中介组织来实施,将推荐、测评等情况进行客观汇总和分析,对岗位的适应性、个体的日常表现以及其在社会上的形象等也有第三方来调查,当然第三方必须保持中立,相当于调查公司,而组织部门可将第三方的评价作为重要依据。任用后干部的表现,以及下一级任用干部的程序是否规范、方法是否得当等也可以由第三方来评价,最后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这样做,既保证了相对的客观公正,又能避免许多人情面子等问题,使干部任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力度也会进一步加大。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这个第三方到底应该有谁来承担,在现有体制下,其到底该有谁来监督第三方,第三方的公信力该有谁来保证?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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