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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苑视角 |
【都市言情剧】
小林和小文结识在2007年。彼时,年仅18岁的小文从滁州只身前往北京,在远房亲戚开的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就在此时,她遇到同事小林。两人一叙,得知是老乡,自然走得亲近。交往中,小林无微不至的关怀,渐渐打动了小文。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两人终于决定走进婚姻殿堂。经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调查,2012年7月26日,两人返回滁州市南谯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自己的感情,两人直到领证前都对各自家长保密。直到去年年底,两人才告知家长。
得知子女的另一半既是同事还是老乡,双方家长非常高兴,并着手准备操办婚礼。然而,就在亲家初次见面会上,这出爱情喜剧戛然而止。
【现实荒诞剧】
为了商讨婚事,双方父母约定见面。初次见面,两位“亲家母”格外热情。 “她们彼此不认识,只觉得眼熟。 ”女方母亲张某和男方母亲赵某相谈甚欢。交谈中,赵某得知,张某虽然已经迁居至天津生活,但小时候一直随母亲在滁州生活。再仔细聊,彼此之间居然有很多相识的亲友。两位“亲家母”“互交家底”,谈及自己的父母后,顿时傻了眼: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在法庭上,老姐妹翻起了老黄历。早年间,这对姐妹出生在滁州市南谯区。父母离异后,妹妹张某跟随母亲改嫁,随后改姓了张。姐姐仍跟父亲姓赵。随后,母亲带着张某迁居外省,两姐妹分离,几十年来未曾相见,也断了联系。
【虐心伦理剧】
失散多年重新相认,老姐妹俩非常激动,紧接着就犯了愁,“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
两家人乱作一团。 “他俩是姨表兄妹,这婚肯定结不成了。 ”女方母亲张某斩钉截铁。小林非常无奈,难以抉择。男方家长也主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女方家提出,小林和小文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属于近亲结婚,“总得为下一代考虑。 ”两家人经过长时间争议商讨,决定解除这段“意外”的婚姻。今年5月,双方一纸诉状递至滁州市南谯区法院,申请离婚。
【无言的结局】
昨天,安徽商报记者从南谯区法院了解到,自接到诉状那天起,南谯区法院民事法官就开始对本案进行调查审理。据法院介绍,小林和小文从相识到领证,存在巧合。小文和小林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尽管他俩此前并不认识,但这家公司是由他们的远房亲戚开办,两人都是投奔这位远房亲戚。在日常交流中,小两口也知道彼此之间沾亲带故。 “之前知道是彼此之间有亲戚关系,但没想到这么近。 ”
日前,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嫡亲的姨兄妹险些成了夫妻,这原本难以启齿的尴尬,为何会诉至法院?法官解释,最终的判决不是离婚,而是婚姻无效。小文和小林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构成法律禁止结婚情形。
“两家人如果是私下协议离婚,在民政局那边也有婚姻记录,以后再结婚就算二婚,无论是婚假还是其他方面事宜,都会受到影响。 ”
如果感情确实破裂选择分手,为什么要让孩子为你的不如意埋单?可惜,不少父母包括一些读书不少的父母,宁愿置孩子的感觉于不顾,也要发泄自己的怨恨与情绪。想想看,当孩子长大后,他们该如何如面对人生的种种难题?该如何看待男女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