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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光棍节:有办法可以让我们不再被单身吗?(续)

(2011-11-09 23:04:02)
标签:

光棍节

情感

分类: 金苑视角

我曾经在前两次谈到了在中国做光棍很尴尬,也介绍了台湾年轻人不愿结婚的心态。今天,我将从心理学的角度谈谈如何让自己不在再被“光棍”。

在中国,绝大多数“光棍”并非个人对生存状态的一种选择,往往出于无奈被“逼上梁山”。不管是腰缠万贯的黄金男,还是风情万种的“齐天大剩”,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从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到离异单身的中年男女,都渴望有一个家。去看看那些遍地开花的婚介机构,以及风靡网络的相亲网站,其热闹程度不亚于人才招聘市场,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人不愿被单身,不想做光棍的心态。那么,为什么“我爱的人她飞走了,爱我的人她还没有来到”呢?

 

【谁能给我解情药】

来访者一:

金老师您好!现在的我处在两难的决择中,我跟我男朋友是同学,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在一起的,毕业后,我回到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他在外找工作,虽然我们的距离很远,但我们彼此心的距离却是很近,相恋五年,我们都认为我们会走到一起,我们也定了婚,就差结婚这一步了,但由于家庭原因,我在我家人强烈的反对下,跟他退了婚,我当时只是想缓和一下双方家庭的矛盾,我也跟他说明了,他也同意,但在退婚后,一开始他对我还是跟以前一样,渐渐地,他开始对我不理不采,我知道他心里不好过,一方面是他的家人面子,一方面是我,他总是要我跟他结婚,但没有家人祝福的婚姻,我真的也不想结,现在的我们就这样冰冻着,我们也一个月没有联系了。看着身边朋友都跟着自已爱的人结婚生子,我真的好羡慕,也好希望自己快点加入她们其中,但我跟他现在这种情况,我真的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朋友们也都在劝我放弃了,我嘴上说试着放下,可我知道,我的心里其实是放不下的,我不知道要怎么做了,一边是我爱的他,另一边是生我,养我的父母,我该如何决择。老师,希望你能给我点见意好不,谢谢!

来访者二:

老师,我的朋友74年的,想找男友,多年前曾经有过短暂但不愉快的婚姻。我的朋友是金融白领,不想凑合,可目前面临奉母命成婚。她每天加班,上班时也只能在局域网里,没时间和精力。我是想咨询怎么帮她选一个男人,而不至被老妈绑架成婚?谢谢您!

 

 

【金苑观点】

    现在的单身大致分两个层面,一类是一直“晃晃悠悠”不知不觉变成了光棍或剩女,这类人从未走进婚姻;还有一类人是“昏昏悠悠”变成了孤家寡人,这类人是冲出围城后因为恐惧,因为诸多顾忌而不敢随便再“昏”(婚)。因此说,不少人之所以选择单身,坚持“光棍”,是不得而为之的无奈之举。

从上面第一个来访者的诉求来看,似乎是父母的原因,不让女儿与她喜欢的男孩结婚,使女儿的爱情噶然而止。可想而之,这个女孩很可能变成“剩女”。从第二个来访者的诉求来看,似乎也是父母的原因,母亲逼婚,不结婚就有违母命。

事实上,不管是父母意志,还是个人意愿,都与现代人的恐婚心理有关。有些人为啥宁肯躲在在光棍群里自在,也不愿走进婚姻呢?一是对婚姻的期望过高或过低,心理准备不足。二是媒体的负面宣传过滥,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婚姻是祸水,谁都不可靠。其实,我周围绝大多数人的家庭都是美满幸福的,只不过媒体不愿关注而已。三是独生子女这代人,从小很少有机会练习与同伴相处。四是“都市恐婚族”具有一个共性,即“多虑型”的人,担心经济状况不好,担心感情不稳定,担心家人不好相处等等,过于多虑。

没错,婚姻确实要面对更多的诱惑和风险。但光棍或剩女也绝对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如何才能不被单身,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呢?给大家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与其等待万事齐备,不如则其要点不计其余。我国自古就有“贫贱夫妻百事哀”之说,可见婚姻与物质水平是不可分割的。然而过于强调物质基础,等料备齐了再下锅,无异于把自己丢在了人群之外。如果这个人是你喜欢的类型,最好的策略是抓大放小,不要面面俱到。我认识的一位医生女士,30多岁离婚,离异后一直挑挑拣拣,总是找不到合适的人。3年前有人推荐她上了世纪佳缘,已经53岁的人了,每次相亲第一句话都是:“我长得漂亮,我是教授!”由于抱此心态,她不肯做出任何妥协,达不到她要求的,就轻易“拜拜”。结果一晃几年过去,孜然一身,花还在那里开着,只是她自己都有点不耐烦了。

第二、结婚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和认识两个人的家庭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人,真正走到一起后,由于角色变了(由父母的儿子、女儿变成了别人的丈夫或妻子),对对方的要求和期待也会改变。而这种要求都与自己成长的原生家庭千丝万缕,无法分割。我做过这么多年的咨询,来访者的大多数问题都是在接纳对方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甚至生活习惯、行为处事、接人待物等方面撞车,闹得天翻地覆。

第三、培养共感能力,建立互补的关系。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接受对方的情感变化,夫妻之间共悲鸣同喜乐,培养敏锐的共感能力,相互辅助,相互弥补。要知道,互助互补能体现婚姻的活力和喜悦感。

第四、正确理解自由。一方支配,一方隶属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夫妻之间的自由应该体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剥夺对方的自由,也不要干涉对方的爱好,给对方“留白”。当然,自由是与自律、自立相联系的,没有规则、没有底线和没有自律的自由,是破坏婚姻的致命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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