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款为什么被“雁过拨毛”?
(2012-02-09 2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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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宋体爱心当地政府捐赠仪式杂谈 |
2011年12月14日,香港爱心人士苏女士到湖南省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中心学校现场捐赠,每个受捐学生获捐500元现金,但捐赠仪式结束后红包立即被校方收走,而再回到学生手中时钱已经成了200元。此事经受捐学生举报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热议(新华网2月9日消息)。
那么,为什么这样的爱心捐款会被“雁过拨毛”呢?
据悉,通过记者的采访,举报内容基本属实,知情人讲,学校拨走的那每人300元钱是为了支付“争取爱心助学款的过程中,花费了一定的开支,还有一些劳务费等”。只是在媒体过问的情况下,学校负责人才马上下通知,要求罗白和山界两所学校再造了一些学生名单,每人发100元。剩下的钱发给两家幼儿园的学生。而山界乡中心学校负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则称:学校没有克扣捐款,而是将捐款给了更多的困难学生。
那么到底事实如何呢?这则来自于《湖南日报》的消息并没有说,只是声称“追究校方当初收回捐款的初衷已无意义。”并将新闻的着眼点放在了规范民间爱心管理上。应该说这种着眼点也是对的,因为毕竟在媒体的关注下即便当事方当初想克扣捐款,但事实并未形成,追究自然是谈不上的。但全国各地又有多少爱心捐款因没有监督而被“雁过拨毛”呢?恐怕不在少数。
据悉,一方面是如今的捐助方担心爱心被截留而实行“面捐”,另一方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确实为受捐活动付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因此,发生雁过拨毛事件后各方似乎都有苦衷。但我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是一个原因,而政府有关部门的惯性思维也是一个原因。因为在许多政府官员眼里,捐款就是唐僧肉,就象国家下拨的扶贫款、项目款一样,都会想方设法地进行截留,根本无视爱心人士的感受。清楚基层状况的人大概都知道,在许多地方,尤其是一些穷地方,基层干部的工资都是从项目里来的,这些国家项目的资金本来是要用于项目,但最终用于项目的有三分之一就不错了。我想正是在这样吃惯了拨款的惯性下,他们才敢于对捐款也拨毛。至于这些干部所讲的为捐助而提供的迎来送往也很牵强,因为那些爱心人士其实关心的捐款能得到切实的运用,能够完全用在受捐对象身上,如果这一点做的好让他们放心,其它的他们是不会在意的,你当地政府大可不必花费太多的物力去表现你的“热情”。这其实已经是一种政府的顽疾了,来一个人恨不得全体官员出面接待,有这必要吗?难怪中国的公款吃喝就是降不下来。
因此在这里我也建议那些爱心人士以后捐款时可以绕开政府部门,可以找民间组织,可以亲自前往,要真是全从献爱心出发,可以不要那些表面的捐赠仪式,而是直接将爱心献给那些困难学生。
隆回的爱心捐款在媒体的关注下虽然没有完全按捐款人的意愿实行,好歹也没有被拨毛成功,这是令人欣喜的。但我不知道这样消息如果被捐款当事人看到他们会如何想。不管什么原因,出现这样的事都是当地政府的一种失职。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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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2-02/09/c_1226766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