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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的正名和“在”的妙用

(2012-03-10 09:08:56)
标签:

贾政

杏花村

红楼梦

杏帘

酒幌

杂谈

"红楼梦第十七回中,贾政对“杏花村”评价说:“‘杏花村’固佳,只是犯了正名,村名直待请名方可。”说杏花村犯了正名,那么,就可以理解为杏花村不是正名,而是邪名或“小名”;从“固佳”分析,真可以为佳,假则为不佳,但假的作用是为了保护真,即不佳的假可以隐藏保护佳的真,这就是“固佳”的意思。按世俗习惯,用“请”字一般用在神灵之上,可见真正的正名应当是神名,我认为正名应当是“无名”或“空”。从“杏花”上分析,杏花是鲜艳之花,可以称其为色;色对空,有对无来说是小对大,因此,色不能是正名。一个“犯”字又透出“杏花村”与正名有一定的联系。“杏”字即“木口”,就是质朴无言,是大智不言的表现;“花”字即“草化”,草化与环境一色,是大自然中动物惯用的诡道之术,动物尚知“无名”隐身的作用,作为高级动物的人来说,怎可忘记“无名”,而一味追求“有名”呢?
关于“杏帘在望”,批者批“妙在一‘在’字”,究竟“在”字有何妙处?“在”字关键可以表示内在,因内在什么时候都比外在实在重要,一般来说,外在是可以很容易见到的,而内在是难以捉摸不可见的,“在”字就像大树,把根深深地扎在泥土之下,这就形成了事物的根本,这根本不管外面怎样,一动不动的固定在地下,甘心“隐身埋名”,才形成了事物稳固的状态。而内在根本以外的“枝梢”(外在),就像杏树枝头的杏花,只知尽情地吐芳弄艳,炫耀自己的存在,但这种炫耀又能坚持多久,因此,“有名”和“色”只是幻生幻灭,不可以作为人们永恒追求的目标。“在”字的上部好像劲风吹折的树枝树干,就是佼佼者易折的道理,所以,老子强调“功成身退”,即“有名”之后应当主动地自觉地回归于“无名”状态,才是最明智的选择。“杏帘”就是那幻生幻灭,飘忽不定的事物外在——“有名”,“在望”是言事物的根本时刻都在主宰和呼唤着外在的回归,就好像真意内在垂帘听政一样,时时刻刻监视着“杏帘”及以外的动静,或曰时刻都在以静制动。既然“无名”是根本,是内在,“杏花”是色,是外在,那么,“红杏梢头挂酒旗(酒幌)”则更是外在假,这“酒幌”的作用只会招来好热欲儒学文化的“酒徒”和好顺杆儿爬向树梢的“孙猴子”,他们只知吃唐僧皮肉能长生不老,不知唐僧内在真骨才是真正的长生不老。贾珍(珍色、珍宝)之所以说杏花村,“不可养别的雀鸟,只是买些鹅鸭鸡类,才都相称”,是因其习惯了鸭鹅鸡喋喋不休的低级叫声,根本听不得高雅之声。
批者在此处连批“忘情有理”“忘情最妙”,其目的就是引导读者忘掉人类社会的现实的世俗的情感,使自己的思维进入到“无情忘我”的高境界,才能悟道红楼梦真意的存在。有情有我即私,无情无我即公,所以贾政(正文)让“诸公请题”,“诸公”就是各种忘情无我的大角度高水平的大观文化,“题”即“是页”。忘我无我即无欲,它与“方欲”相对,如果“无我”“无欲”是真,那么,“我”“方欲”就是假。所以,“方欲进篱门去”就是言世俗儒学文化进的是井观低下之门,其见识只是“忽见”飘飘然而已。这种“忽见”并非正道正路文化,只是路旁石碣而已。“石碣”是石头上的文字,貌似一身的文气,但实是一身的“野气”,并非是正气;其表现出的千丘万壑只是事物的外在,所以批者用“一肚皮”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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