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荣誉,一份责任,一份担当。
(2014-11-07 19:38:58)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研字〔2014〕11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创新型学校”“全省著名的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办),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教办),教研室,各局属学校,各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南昌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实施方案》(洪教研字[2011]1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创新型学校、全省著名的特级教师的通知》(洪教研字[2012]6号)要求,经过学校、个人申报、专家小组审阅评定、赴学校实地考评、集中现场答辩和材料评审,最后由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家组的考评意见进行整理并报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我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培养对象:“创新型学校”6所、“全省著名的特级教师7位(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全国知名的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对象根据校长本人的积极意愿,由教育局和专家团队共同挑选再确定。
附件: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创新型学校”“全省著名的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
市“十二五”教育科研“五个十工程”
“创新型学校”“全省著名特级教师”
培养对象名单
1.“创新型学校”培养对象(6所)
南昌市第二中学
南昌市第十九中学
西湖区珠市小学
2.“全省著名的特级教师”培养对象(7位)
余
杨复元
万
黄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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