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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发包方是否可以收回原承包地?

(2024-12-01 1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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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制文书
重庆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发包方是否可以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重庆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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