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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影像资料被拍摄者弄丢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2023-09-04 10:58:58)
标签:

忠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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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制新闻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婚礼影像资料被拍摄者弄丢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婚礼影像资料具有难以再现的特殊性,系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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