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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货物质量检验期是如何规定的?

(2023-06-15 15:38:05)
标签:

忠县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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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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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分类: 法制文书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买卖合同货物质量检验期是如何规定的?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原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号附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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