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刑事案件中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取得被告人的供述是否有效?

(2023-04-08 16:42:25)
标签:

忠县律师事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律师

重庆律师事务所

分类: 法制新闻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刑事案件中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取得被告人的供述是否有效?
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来源: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六号,电话13224922468.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