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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转包分包发生工伤后承担责任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2023-03-28 17:56:07)
标签:

忠县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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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制文书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六号)
违法转包分包发生工伤后承担责任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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