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报告义务?

2023-01-10 15:59:50
标签: 忠县律师事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律师 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离婚诉讼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报告义务?

    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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