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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已经实现  无需写入“十二五”

(2009-09-19 18: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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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住有所居”已经实现 <wbr> <wbr>无需写入“十二五”

    之前,我在很多场合听到过“住有所居”这个概念,一直没太关注。今天一次论坛上,建设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陈淮先生提到“住有所居”的研究课题,并且计划纳入“十二五”计划。

    我到是要反问“现在有多少人睡在大街上呢?好像没有吧,这个目标是不是已经实现了,还要列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吗”?

    据我了解,“住有所居”是针对“居者有其屋”而提出来的。因为在有些人看来,“居者有其屋”是导致高房价的罪魁祸首,最好的例子就是“国外的年轻人一般不买房,有的人一辈子租房”。

    “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建立多层次的住房解决方案,商品房、保障房和廉租房分别针对不同的群体,从而实现“住有所居”。

    客观地说,“住有所居”的目标是正确的,但立论却是错误的,造成房价高企的原因很多,也不是压制人们的正常需求就可以解决的,更不是说服教育就可以解决的,因为住房需求在任何国家都有刚性成份,可以晚几年购买,但不能不买(美国2007年在金融爆发前销售住宅500万套,占城市人口的1.7%,而中国2007年销售60000万平方米住宅,约600万套,占城市人口的1%左右,远低于美国人对私宅的拥有能力和欲望)。

    “住有所居”写进“十二五”更是没有必要的,一则误导各届政府的工作目标,“住有所居”在2010-2015年不会成为社会问题,因为已经实现了。

    二则这个目标和我党长期政治目标是冲突的。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重要原因就是“分田分房,居者有其屋”,也是爱国诗人杜甫一千多年前的宿愿,是中国文化的传承。

    三则“居者有其屋”并不是坏事,让人人有奋斗的目标,“有恒产,有恒心”,正确引导反而是中国未来20年高速发展的动力,是拉动内需的火车头,不能因为短期困难而“自废内功”。

    相反的是,我国应加快研究“适应高速城市化的长远住房政策”,这才是真正的大目标。

    靠大力推进“租赁房”、“保障房”并非上策,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去做,中央财政也无法保障。(假如我国每年以1%的城市化率,新增1300万城市人口,新增居住面积达26000万平方米,这是财政无法支持的,当然我不是反对保障房,但只能针对社会最困难阶层,而不是开着宝马车去买“经适房”,或出租“经适房”的那些人群)。

    我们还观察到,即使在很多专家指出“经济适用房”存在“制度性缺限”时,有关部委还在力推“经济适用房”,深层次原因也许就是“股屁决定大脑”,抓住建设资金审批权不放,这对中国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我认为,要解决中国高速城市化的住房政策是“平价住房政策”,“以量补价,激活内需”,而不是“价高量缩,压缩内需,激化矛盾”,也不是“无偿、亏本提供保障房,财政亏空”!

    当然,实现以上目标是艰巨的,操作起来是有困难的,也是与当前“土地财政”、“住房商品化”相冲突的,但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难于“和平崛起”!

 

本文阅读对象:消费者、开发商、投资者、媒体及一切热心人,如需引用,请务必注明出处!(作者为独立地产评论员、社会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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