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超“开胸验肺”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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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开胸验肺”一事,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明明已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却被逼无奈“开胸验肺”,并在卫生部督导下解决问题。这不只是张海超一人的悲哀,也是全社会的悲哀。
1985年至1991年,广西马山县有1001名农民工赴外地金矿打工,在已进行尘肺病体检的600人中,确诊尘肺病患者225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近年已死亡14人。
2002年河北白沟事件,由于长期接触有毒粘胶剂,导致25名农民工发生苯中毒,5人死亡 。
2003年福建仙游县东湖事件,造成 46名贵州籍农民工患严重矽肺,先后10人死亡。
2003年起,云南省水富县先后有多名农民工到安徽风阳官沟乡砂石厂务工,返乡后陆续有12人死亡。今年有关专家对63名村民进行职业病诊断,被诊断为尘肺的达3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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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2.2亿劳动者受到职业危害威胁,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平均每年报告新发尘肺病1万例左右。据信,实际发病数字还要远远高于报告数字。
为什么我国成为尘肺病头号大国?为什么工人的劳动环境如此恶劣?为什么得了尘肺病却不得不“开胸验肺”?为什么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追求经济快速发展,忽视职工健康保护。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从发达国家承接了许多有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的企业,未经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职业危害评价。同时,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许多企业生产环境恶劣,职业保护缺乏。
企业缺失社会责任,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我国从2002年就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企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许多企业不惜以违反职业法律、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节约职业卫生成本,追求经营最大利润。
政府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严重。政府既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要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许多地方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劳动者健康保护,甚至为不法企业撑起保护伞,使法律苍白,使执法无力。
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权阻力重重。在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能找到一份工作已属不易,劳资双方权利不对称,弱势群体无力主张权利。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许多中小企业的劳动主体,也成为职业病的受害群体。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下劳动,不了解职业危害;一旦患病也难以得到及时诊断、治疗、赔偿。
技术服务薄弱,执业理念错位。据卫生部通报,我国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61家,他们承担着职业病的查体、诊断、治疗等技术服务任务。这些国家举办的机构,理应把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卫生服务放在首位,但不幸的是,他们甚至置劳动者的病痛于不顾,保护企业利益,无非为了自身的经济收益。张海超事件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职业病具有迟发性、隐匿性、不可逆转性的特点,不象安全事故那样危害明显,但危害不比安全事故轻,死亡也不比安全事故少。
我国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期,职业病将越来越成为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社会问题。它积累了这么多年,就像一个鼓出头的脓包,到了快破溃的时候了。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发展经济的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健康水平。
但愿我们的企业家不要象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原始积累时期那样,为了挣钱不管工人死活;但愿我们的劳动者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法律,依法保护自己的健康,千万不能要钱不要命;更为重要的,但愿我们的人民政府不要在角色冲突中错位,单纯追求GDP,而应更好地担负起执法者的责任,保护劳动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