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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刍议】我们应该反对开征房产税吗?

(2011-01-10 13:19:25)
标签:

房产税

开征

加税

金钱

杂谈

分类: 社会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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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刍议】我们应该反对开征房产税吗?
文:公理力


老百姓反对政府加税,似乎天经地义。反之,如果民众支持政府加税,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呢?


或许,这个问题并非那么绝对。就拿大家有深切体会的个人所得税来说吧。开征个税对大多数中等偏下收入者不是一件坏事。理论上讲,他们应该是受惠者。只有收入高于平均水平者才是吃亏的。当然,大家马上想到的一个问题是,这些税收都用来干了什么?三公消费就是最形象的例子。至于有条件者的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有相当大部分也是纳税人的钱买单的。这样的思考很有意义,但这恐怕不能成为抗拒个税的合理理由吧?


国情现状是,相当多的人奋斗多年仍不能如愿拥有自己的房产。与此同时,不少人却可以拥有两、三套房产,甚至拥有四、五套、或更多套房产者亦大有人在!拥有多套房产的富人们,加剧了房产资源匮乏和房屋价格的高涨。他们不但没有任何税务方面的负担,而且可以坐收房产增值之渔利。无房的穷人们是房产资源匮乏的牺牲品,并且客观上使资源矛盾得以缓解。但他们在备受各种直接、间接的经济和其它损失(甚至包括情感损失)的时候,却并没有享受税务优惠作为补偿。


中国已经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各类消费性税种的存在也有相当长的历史。但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中国税收制度中一直没有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产的房产税!尽管对大多数人而言,房屋消费是一生中最大的一项消费。


就目前局势来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产开征房产税只是个具体方案和时间问题了!过去的一年,种种猜测和议论一直没有断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透露过一些口风。基本的路数大致是,国家会在适当的时候推出框架性房产税条例。批准个别地方政府上报的实施细则,并在小范围试点,在取得可接受的结果后,即可全面铺开施行。


毫无疑问,不开征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富人们有利!对无房和仅拥有一套自居房产者不利!开征房产税,不利于富人,应该不会有争议。对无房和仅拥有一套自居房产者会不利还是有利呢?


这当然要看房产税本身的具体政策规定。本人认为,考虑到国情,合理的房产税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第一套或唯一的自居房应视房产具体情况免征或征收较低的房产税。具体做法是设置一个考虑人口、面积、房屋价值的合理起征点。例如,某地三口之家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的80平米普通房均价为80万。可以将这个80万作为起征点衡量标准。低于此价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而高于此价格的,可以设置累进税率,价值愈高,税率愈高。不仅如此,对低收入家庭,还可考虑实施按揭贷款利息冲抵部分所得税等税务优惠政策。


其次,对于已婚和成年单身无房者,考虑他们的牺牲和损失,以及相对减轻了市政负担,应给予所得税退税和租房补贴等优惠。


第三,对于第二套及更多套非自居房产,视同商业租赁房,征收较高的房产税,甚或营业税。


第四,自居房如上市交易,可免征增值部分所得税;非自居房产则应视同房地产经营或商用房交易,征收相应税额。


开征具备上述特点的房产税,对无房和仅拥有一套自居房产者显然是有利的。不仅如此,应该还有如下几个作用。


(一)缓解有限的房产资源与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拥有多套房产者,客观上加剧了房产资源匮乏。全国许许多多的鬼城,就是例证。通过开征合理的房产税,让合理需求之外多占有房产者付出更多代价,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种不正常的资源分布状况。使之逐步趋于合理,达到有效利用有限资源的目的。


(二)目前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很多调控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开征合理的房产税应该是一个规范、合法的有效调控手段。当持有多套房产会带来相当重的房产税负时,其作用会比行政性政府干预类手段更有效!从而达到有效调控、抑制房价畸形攀高的目的。有人认为,开征房产税会抬高房价!理由是卖方会转嫁房产税给消费者。这种观点大概忘记了市场经济原理,更忘记了目前房地产是卖方市场这个重要事实。


(三)开征房产税也是缓解贫富差距悬殊问题的手段之一。富人通过投资房地产,利用市场的不规范和没有房产税等有利条件,包括其它非正当途径和手段聚敛财富,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开征房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一不利局面。有一种观点认为,初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兼顾公平。其实,就现实来看,收入二次分配(个税)要做到完全公平,难度很大。房产税可以看作此类追求社会公平努力的一部分。房产税的根本原则仅仅意味着占据资源愈多,缴纳税金愈多。这与个别人提出的所谓打土豪、分田地论调完全两回事。


(四)扭转地方财政卖地经济的病态发展模式。无疑,开征房产税合理合法地增加了地方财政的收入。这对抑制目前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卖地经济问题亦应有一定作用。与房产税相比,卖地经济虽然不是征税,就对社会公平的危害,和对无权无势的普通纳税人长远利益的损害而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后,应该明确一点,面对现实,讨论是否应该开征房产税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目前更关键的问题是:应该开征什么样的房产税才是合理的?面对强大的既得利益阶层,具备上述特征的房产税真的能够变为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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