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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透视下的社会 |
但是,“不为人民服务”这面锦旗无论是挂在哪个政府职能部门都应脸红。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公权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基本义务,更多的是公民的一种权利要求。不为人民服务,就是公民对自身权利保障的“打分”,得到这个打分的当属那些为人民服务的机构。锦旗哥的维权新创意,送给“麻木不仁”者一点羞辱感又何尝不可。至于那些指责“锦旗哥”纯属偏执型人格、认为周力是一种病态表现的人,根本就不足挂齿。有了网友的力挺,就是对锦旗哥的最大“给力”。
尤为值得指出的,公民的权利保障为何一直停留在纸上谈兵。公民的权利保障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尊重权利、救济权利和促进权利三者构成了权利保障方式上的完整体系。为人民服务,应体现在权为民用上,这些对权利保障弥足珍贵。锦旗哥该诉求的都求了,该使的法子都使了,就是无济于事。这样看来,不仅是那个劳动部门应该脸红,所有权利保障部门都应该感到脸红。
更值得关注的是,不服从的公民才是真正有公民精神的公民,公民需要这样的公民才会觉醒,社会需要这样的公民才能成型。这让我们再次想起毛伟人的那段话:“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锦旗哥的“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已经照出公力救济权利之失,这点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毛伟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话语,相信所有官员都不会忘记吧。从这个意义上讲,面对“不为人民服务”锦旗,那些不为人民服务的公权部门和公职人员都不可能不感到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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