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深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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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承认,政府行政中确实遭遇过类似的尴尬。但官方却从来没进行过躬身自问:民众为何“信访不信法”?政府现在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深究一番。
我们不得不承认,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责任在政府。老百姓需要法而又不信任法,都是过去一些政府不守法酿成的恶果。从强制拆迁到强制执法,从突发事件“私产征用”到公共资源被“权力开发”,从上访村民“万人示众”到“缴纳信访保证金”,从“一诫二拘三劳教”的三步曲到“跟政府作对就是恶”的官员雷语,无一不说明同一个事实:行政权力没有在法制框架下运行,人们看不到公正感和安全感,人们在怀疑法律法制的同时,也就远离了政府。
更何况,官方抱怨群众“信访不信法”,不仅是横蛮无理,而且是倒打一耙,权力张狂到了极致。有的权力部门自己本身就违法,还要反咬一口怪罪于群众抗法。有的违法权力部门把人们赋予的权力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在他们的眼里,他们任意签发的一张红头文件就代表法律处罚;他们随便汇签的一份会议纪要就可以否决生效的法律判决。有的甚至还闹出了这样行政执法的笑话,把“不接受或拒不接受登记机关的监督与检查”,写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把违法强加于当事人的额外法定义务行为视为当事人“违法事实严重”。像这样的依法行政,不知道他们依的是哪门子法。无数事实表明,如果没有政府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获取群众的高度认同;如果没有政府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得到百姓的热烈响应;如果没有政府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如果没有政府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营造出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制政府,朝向人民。敬畏法律的威严,敬畏人民的尊严,珍爱这呼吸与共、上进不息的人民,只有在民众的情感与民众的力量之上,我们才能走向法治的春天!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