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次解读“国富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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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民强,这个一直是挺红的目标,竟然被现在可称得上"富可敌国”的中国现象引发出各方关注,其深层解读可谓“高烧不退”。
据国家财政部的最新数据显示,在我国,10%富裕家庭的财产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10%贫困家庭的财产只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1.4%。这一数据虽然差别于流传在民间的学者研讨时提供的数字,但官方毕竞承认了一个基本事实,显示的数据已经超越欧美的社会分配不公和财富、贫困的两级分化,这与财富大量集中于资本和政府手中并非没有关系。
于是我们便有了这样的命题,“国富”已成不争的事实,但这种“富”,只是“藏富于国”,而非“藏富于民”。那就意味着,“国富民强”依然只是一个宏伟蓝图而已。
事实可由数据佐证,1992年,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为68.8%,2007年只有52.3%,16年间下降了16个百分点,而政府和企业收入却上升了16%。与此同时,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则从1980的17%下降到2007年的11.32%。这就说明了一个严峻的事实,由于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国家的蛋糕是做大了,但劳动者分得的份额却是越来越少。
第二个问题也就十分明确。“国富”显然来自于“取之于民”,而必然于“用之于民”。只有这个时候,才称得上“国富民强”。但事实是,2007年,我国人均GDP就超过了3000美元大关,然而与人民利益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合计只有29.2%。
因此,执政者应改变发展思路,在“还富于民”上下真功夫,在保障民众安居乐业的住房、收入、物价、医疗、就业、环保、入学、社保、养老等方面加大投入。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2010的两会就要开了,民众有理由相信,会有许许多多来自“国富民强”的声音传来。(原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