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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冲突领土

(2024-04-08 08: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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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历史

教育

文化

军事

前面说过土地问题,现在再来谈谈领土。首先要说明,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决定一个国家能拥有多大领土的根本原因,其它都是表象。以下讨论的只是根据现在国际社会普遍可以接受的观点,从法理的角度探讨而已。

巴勒斯坦原来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后来成为英国的殖民地。殖民地要求独立,这是符合历史潮流的。于是英国拍拍屁股走了。走之前留下了一个两国方案,联合国也是通过的。但是英国只留下方案,并没有等两边都实实在在的建国,形成既成事实,而是直接就走了。当然英国的理由很充分:是你们非要我赶紧走的,又不是我自己要走的。

如果两边都老老实实的建国了。那接下来谁侵略了谁就是简单明了的了。但可惜没有!

以色列建国了,阿拉伯联盟发起了进攻。这到底是谁侵略了谁?巴勒斯坦没有建国,该怎么算?

一般认为,虽然巴勒斯坦没有建国。但仍然应该把它当一个国家看。所以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阿拉伯联盟侵略了巴勒斯坦,然后再进一步侵略以色列。第二是巴勒斯坦也是阿拉伯联盟的成员,他们一起侵略以色列。

第一种解释对巴勒斯坦有利,也就是说巴勒斯坦也是被侵略的。以色列是帮助巴勒斯坦打跑了阿拉伯联盟。打跑了以后了,当然应该撤退,你不应该占着巴勒斯坦的领土。

  第二种解释是以色列喜欢的。巴勒斯坦就是阿拉伯联盟的一员,一起侵略以色列。被打败后,当然要接受惩罚。对侵略者的惩罚就是反过来占领他的领土,否则侵略者岂不是只赚不赔了?就像正当防卫的最佳结果就是反杀,而不是赶走侵略者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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