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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把死亡的权利还给本人?

(2012-11-21 22:40:17)
标签:

死亡

尊严

权利

本人

杂谈

怎样把死亡的权利还给本人?

死亡是人的一生不可避免的结局,给自己命运的一个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们要泰然的面对这个规律。人的一生也许会有很多的遗憾,或者没有完成的心愿,或者想再多看看这个缤纷的世界,再多看看亲人,然而人的自然规律来到这个时候不管你愿意与否就会向你发出辞世的邀请,这当然会有很多的痛苦,很多的怅惘,很多的不舍,因为人毕竟是有思想的,奈何,那就把辞世当成一种体验,勇敢的面对邀请,实现人从生到死的升华和转变。

对于每个人只要他还有理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在这个时刻如何安排,包括自己的想要对其他人,自己的亲人所要说的话,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在这个时刻尽可以毫无保留的说出来,并以法律的名义固定下来。任何人不得违背,所以人们对老人的遗言都非常的尊重,这在中国是有普遍共识的,也被宪法所付与的权利。但是对另外一种权利人们有很多的解读,那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一种方式辞世,人辞世有痛苦也有不痛苦的,比如脑细胞突然坏死。

我的母亲就是以这种方式辞世的,她因突发脑溢血到市级医院救治,我们把她都交给了医院,希望他们能尽力挽救母亲的生命,我们也抱着对他们的信任把母亲交给他们,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当天做出的CT不是很清晰,只有一点点,人是昏迷的,但是什么病已经是确诊的了,不过究竟病得多厉害医生没有把握。这我能理解,这样挂了一晚的点滴,第二天一早就拔掉了,说要去做B超,我真的搞不懂,脑溢血为什么非得要做B超,我相信医生,他们是专一,寒冷的早春,我们把母亲拉去做B超,我不知道医生是不是能知道母亲这么严重的病情适不适应做这样的检查,耽误了一早上的用药,在这么危重的情况下,停止用药意味着要了母亲的命啊。我们就把母亲的权利委托给了医院,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心的尊重我们这一份委托。

死亡的权利不只是自己的,根本还是医生的,我这是深有体会,当天晚上母亲就不行了,再做了一次CT拍出来母亲的脑里已充满了积血,人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这个时候医生再叫上ICU(重症监护室),被脱光了衣服,按上探头,我不知道在这里能做什么,是不是就这样让呼吸机在工作,这个时候人是很无奈的,只能跟随着其他人的意志,母亲又能做什么,在我看来她的辞世是非常痛苦和不幸的,没有切实受到应有的重视。而她给医院的权利被医院随意的就给抛弃了,没有受到尊重。人之将死,没有所谓的权利,都掌握在他人手中,只有对人的尊重,关心,爱护。尽最大努力去抢救,才是人生命的权利应该得到的。

当然我了遇到所谓死亡的权利是本人的,那是我父亲78岁得了胰腺癌晚期,根据经验医生跟我们说还是不要开刀的好,否则还更痛苦。只有多安慰他,陪他说说话,去外面玩玩,我们不愿意放弃治疗,就在医院里拖了三个月,父亲走了,他走得似乎也没有痛苦,我们都知道这个病是很疼的,父亲是信基督教的,教友说父亲到极乐世界去了。我虽然不相信这些,但我也愿意这样去想。

人是注定要辞世的,也许他还有理智知道自己的病情对他人对自己造成的痛苦,而选择安乐死,如果这就是所谓死亡的权利的话,而听之任之,那是对生命的怠慢和不尊重,公民的权利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受到最好的抢救,直到无法救治,当我听到,某某某因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我知道这里已经把生命看作了第一位,是对人命权利的尊重,而不是还给了死者,这是我们这个社会必需努力做到的基本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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