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在哪里能接种乙肝疫苗?
乙肝疫苗需到具有接种疫苗资质的医疗单位接种,住院分娩新生儿在医院产科接种首剂乙肝疫苗。
11.
为什么新生儿要尽早接种乙肝疫苗?
对新生儿实施出生后24小时尽早及时接种的策略主要是因为乙型肝炎主要经母婴传播、经血液传播和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是乙型病毒感染后发生慢性乙肝的主要原因,感染乙肝病毒越早发生慢性乙肝的比例越多,新生儿时期感染更易发生慢性乙肝。研究数据显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E抗原双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在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者,仅4%的不能阻断母婴传播,但在24小时之后接种者20%不能阻断,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越早,阻断母婴传播的效果越好。
根据2013年的统计,世界卫生组织195个国家中有181个国家已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其中107个国家实施了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的策略。
12.
完成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后,免疫持久性如何?
按0、1、6月程序全程接种三剂次乙肝疫苗后,约95%以上的婴幼儿都可产生保护性抗体。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乙肝疫苗接种后具有很好的长期保护效果,目前尚不需考虑加强免疫。
13.
乙肝疫苗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乙肝疫苗(酿酒酵母和汉逊酵母)的禁忌为:(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甲醛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妊娠期妇女;(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乙肝疫苗(CHO细胞)的禁忌为:(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该疫苗所含的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妊娠期妇女;(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4.
乙肝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一同接种吗?
乙肝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
15.
接种乙肝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如何处理?
接种乙肝疫苗后,少数受种者在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可在2-3日内自行缓解,不需处理;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在极罕见情况下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局部无菌性化脓等,需及时就医。
16.
是否可以先后接种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
目前我国用于儿童常规免疫的乙肝疫苗包括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1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10μ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10μg用于常规免疫,20μg用于母婴阻断),这些疫苗在常规免疫中可替代使用。
17.
错过乙肝疫苗接种程序的规定时间,怎么办?
乙肝疫苗按照0、1、6月三剂次的免疫程序进行接种。如未能按程序接种,后续接种只需补种未完成剂次,第二剂次与第一剂次之间间隔≥28天,第三剂次与第二剂之间间隔≥60天。
18.
接种乙肝疫苗前后家长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接种疫苗前,家长需配合接种医生,做好对儿童健康状况的问诊和一般健康检查,如实提供儿童健康状况等,以便接种医生正确掌握接种的禁忌证。儿童接种疫苗后须在预防接种点留观至少30分钟,如果出现异常,可以及时发现和诊治。
19.
成人如何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成人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对于易感者应到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接种乙肝疫苗。
以下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中的易感者应尽早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医护人员,经常接触血液或分泌物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HBV)携带者的配偶、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器官移植受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生外伤者,性乱或多性伴者,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
20.
我国是如何开展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的?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类型之一。我国2010年印发的《全国AEFI监测方案》对AEFI报告、调查诊断等监测流程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当医疗机构、接种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后48小时内(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等在2小时内)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后者通过全国AEFI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由县级疾控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由市级或省级疾控机构组织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各级疾控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可通过网络报告系统对AEFI监测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评价。
21.
如何鉴定疫苗接种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当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疾控机构组织专家做出的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如果仍对市级医学会鉴定的结论有争议,可以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医学会申请再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流程参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22.
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引起不良反应如何补偿?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自费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信息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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